热电有限责任公司4#炉建设工程EPC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及工期要求
2.1项目概况
项目建设地点在承德环能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厂区内,设计日处理城市生活垃圾500吨,年处理16.67万吨。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拟选定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商,其将承担本项目红线外1米内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性能质量保证、修补缺陷、配合竣工验收、决算等工作,以及红线1米外配套设施的配合设计及施工配合等。并负责与原有工程各系统的接口拆除、联络及保证运行设备、设施的防护工作。不包括详勘、红线外1米外的给排水管线工程 。
具体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具体内容:
1、 设计方面:包括但不限于上述范围内的初步设计及优化、施工图、施工图预算和竣工图编制,绿化、景观、厂房、垃圾仓。
2、采购:承担本项目红线外1米内的全部工程所需设备、材料采购、供货及监造、催交、运输、保险、接车、卸车、验收。不包括整套试运行材料的采购及保管。
3、施工:本项目红线外1米内的所有土建和安装施工以及施工现场物资代保管工作(SCR系统不进行采购和施工,仅在配套的烟道等设计、预留接口位置)。
4、调试以及配合试运行工作:包括单机调试、系统无负荷调试、系统带负荷调试、性能测试等工作。
5、修补缺陷:承担缺陷责任期内修补缺陷的工作。
6、提供技术服务:
(1)业主采购的设备的招标文件技术部分的编制、评定、厂商图纸的审查和确认;
(2)项目协调;
(3)项目验收配合、项目试运行配合、培训。
2.3工期要求
计划开工日期:2019年8月。中标人须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0日内提交设计方案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核,计划2020年11月30日之前初步完工(定义:达到72+24小时整套启动试运条件),并进入试运行,试运行6个月后2021年5月30日进入商业运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
3.2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住建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和市政行业热力甲级(或电力行业火力、新能源发电乙级)设计资质,或综合甲级设计资质,可从事建设工程总承包并具有项目管理和相关技术服务能力。
3.3投标人应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3.4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以中标通知书时间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应具有工程建设类的业绩。
3.5投标人的财务状况良好,无破产、资产被冻结、接管等情况发生,在最近三年内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且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上无不良信用记录。
3.6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土建或机电一级建造师资格。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
3.8.投标人按照廉洁承诺书格式签订廉洁协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可于2019年5月29日至2019年6月4日17时00分前登录填写投标信息、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元/套,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由代理机构于开标当日现场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