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现对上述项目所需35kV高压开关柜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建设地点为:河北省承德市丰宁满族自治县
项目建设工期为:18个月
2.2 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划分为一个标段。
2.3 招标范围
东梁风电场丰宁森吉图全钒液流电池风储示范项目一期工程所需8面35kV高压开关柜;
河北建投丰宁关道梁风电场项目所需2面35kV高压开关柜;
河北建投丰宁喇叭沟风电场项目所需2面35kV高压开关柜;
具体供货范围及参数要求详见招标技术文件技术部分。
2.4 交货地点
项目施工现场招标人指定位置。
2.5 交货期
东梁风电场丰宁森吉图全钒液流电池风储示范项目一期工程全部设备于2019年9月30日前完成交货;
河北建投丰宁关道梁风电场项目所需全部设备于2019年8月15日前完成交货。
河北建投丰宁喇叭沟风电场项目所需全部设备于2019年8月15日前完成交货。
招标人保留合理调整交货期的权利,具体交货时间和批次以招标人传真通知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含)人民币,具有投标型号产品设计、生产、检验能力的企业方可参加投标。
3.2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和重组状态,近3年企业经营处于盈利状态、没有处于资不抵债的状态;在近3年内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曾在任何合同因违约导致诉讼并败诉或属投标人的原因而被终止合同;近3年内不曾因投标人不良行为遭受行政处罚、停产整改或重大质量事故等。
3.3自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至少有5项风电场商业运行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留存盖章的合同复印件,价格可覆盖,但必须体现合同签署时间)的单位方可参加投标。
3.4投标人需提供国家认可的试验室颁发的同类型产品的型式试验报告,型式试验报告中的主要参数应满足本次招标设备的技术要求,报告应由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
3.5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两个及两个以上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自然人的关联企业或有关联关系的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或代理商投标,且不允许分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下载招标文件时间:2019年6月21日至2019年6月27日(全天)。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7月18日9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