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包头第二热电厂2018年集中供热扩容工程的结转续建项目,本招标技术规范包括新建、改造换热站换热机组及配套系统成套设备采购、配合安装、调试、试运行,配合完成在现有的调度平台实现远程监控功能,并与安装单位共同通过招标人组织相关部门的最终验收。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包头市青山区,9套板式换热机组及配套设备应用于小区换热系统。
规模:5座换热站
交货期:换热站系统成套设备在技术协议签订后20天内具备供货条件,并根据甲方需求,在接到供货通知后7天内运到指定地点。
招标范围:
共需采购集成式成套换热机组9套及配套设备,总换热量17.9MW。其中新建换热站3座,需采购7套换热机组及配套设备,总换热量13.9MW;改造换热站2座,需采购2套换热机组及配套设备,总换热量4MW详见设备清单。
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通用资格条件
1 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
3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商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 投标人近三年未受到行政处罚;投标人不得在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和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有不良记录;
5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
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二)专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含换热机组(换热器或换热设备)生产(制造)。
2须具有全国锅炉压力容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颁发的板式热交换器A3(级)及以上《板式热交换器产品安全注册证书》。
3须具有近三年(合同签订日期2016年1月1日-2018年12月31日)至少3份单套容量4MW及以上板式换热机组供货合同业绩(附合同关键页扫描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19年 6 月 20 日9:00起至2019年 7 月 8 日17:00止。
招标文件费:8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7月15日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