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寨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合作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快推进增减挂钩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桂国土资规【2016】6号)文等文件精神,并经鹿寨县人民政府批准,就鹿寨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合作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鹿寨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合作项目
二、项目编号:0633-1940326BC757
三、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建设规模:约700亩
2、招标范围:鹿寨县鹿寨镇等6个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鹿寨县中渡镇等5个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合作规模约700亩,投资方收益按合同条款确定。
3、标段划分: 1个标段
4、预算总投资:约 2450 万元。
5、建设年限:六个月
6、建设方式:项目采用工程投资总承包的方式进行合作建设。由中标人负责该项目项目策划、技术服务工作、项目施工,包括增减挂钩后备资源调查、土地清查、可行性研究、测量、规划设计与预算编制、工程施工、监理、复核、质量评定等工作的实施及完成本项目所需全部投资。
四、本项目有效的投标报价范围为:
本项目投标报价为费率报价,投标报价参照桂政办发【2018】137号文件要求,确定项目收益合理分配方式,即社会投资方所获得的利润应控制在社会投资方投入项目实际支出成本的15%以内,如超出有效报价范围投标无效。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法律法规: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二)《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整治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16号)
(三)《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招投标管理暂行办法》
(四)《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开发整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桂财建〔2010〕2号)
(五)土地整治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国内合法登记注册的法人资格,具备测绘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土地规划设计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和服务能力。
2、 投标人为测绘、规划设计或施工单位的必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信用登记条件符合要求的参建单位,且属于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公布关于广西土地整治项目有效参建单位名单中推荐的测绘、规划设计、施工单位。
3、人员要求:(1)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投标人至少要派出 1 名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公路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1 名具有测绘或土地管理类专业的高级(含高级)及以上职称证的技术负责人、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项目经理。(2)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投标人至少要派出 1名专职安全员负责现场安全相关工作, 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的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类)。
4、投标人必须提供现场勘察证明,否则竞标无效。
5、业绩要求:无。
6、信誉要求:投标人应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或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责任。
7、投标人须提供(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 9 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 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 (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查询的结果为准)。
8.本项目接收联合体。投标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可由一家设计单位具备测绘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土地规划设计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一家施工单位【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及1家投资主体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必须具有国内合法登记注册的法人资格,施工单位还须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已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各成员单位,不得再与其他单位又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投标。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方式一:
1、本项目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请潜在投标人于本招标公告有效期限内,即2019年6月20日08时30分起至2019年6月26日17时30分止(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 ( ) 在线购买。
2、购买招标文件需以在线方式提交报名资料。报名资料需提供以下文件的清晰扫描件:(1)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执业许可证、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等);(2)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3、报名资料审核通过后即可在线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及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250元,售后不退。
4、 会员注册及办理CA数字证书方式具体流程请关注 微信公众号或访问 ( )查看。投标人可采用在线或现场方式进行会员注册及CA数字证书办理。推荐投标人采用在线方式办理,在线办理请登录 网址( )。
方式二
1、发售时间:2019年6月20日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19年6月26日止(工作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北京时间)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
2、发售 本招标文件不接受邮购方式发售。
4、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经办人本人居民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非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副本复印件。以上资料必须提供壹份加盖单位公章,材料齐备方可购买。
八、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壹万元 整(¥10,000.00);
(2)投标人应于截标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电汇、转账形式从投标人账户一次性足额交纳至本项目对应的专用虚拟账号,所交纳的投标保证金仅限当次项目有效,不得重复替代使用。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交纳专用虚拟账号信息如下:
开户银行:中国交通银行南宁金湖支行,银行账号:4510601600956790000466,开户名称:
特别说明:本项目保证金采用虚拟账号,为确保保证金与项目一一对应,保证金退还时将采用原路返回的方式,因此本项目不接受现金、汇票、支付宝微信等第三方支付形式递交的保证金。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9年7月10日上午09时30分止,将投标文件密封提交到 柳州 开标室(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9年7月10日上午09时30分,在 柳州 开标室( 十一、网上查询 十二、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鹿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 联系人及 联系 2、采购代理机构: 项目联系人:汪民健 联系 2019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