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鹤岗发电 食堂服务委托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黑龙江省鹤岗市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鹤岗发电 食堂服务委托采购已由项目单位审批,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黑龙江发电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的建设
规模:2台300MW+1台600MW
招标范围:食堂服务委托,用工人数30人。
服务期限:服务期为一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
4)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应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
自2014年1月1日起至今,应具有至少1项食堂服务业绩,并附有合同关键页的复印件,否则无效业绩处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9 年 6月20 日 9:00起至2019年7月4日 17:00止,登陆电子招投标模块。点击左侧快捷菜单“购买招标文件”中“购买”按钮进行购买或者点击“加入购物车”后,选择“我的购物车”进行批量购买,招标文件支付方式只支持网上支付。
4.3 联系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c.ch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