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天银大厦电梯共3台:参数为载重1350kg,准乘人数15人,速度2.5m/s,(有机房电梯),开门方式为双扇中分自动门。
序号 |
名 称 |
规格型号 |
主要技术参数 |
单位 |
数量 |
使用地点 |
备注 |
1 |
XXX电梯 |
客用兼消防定员 15人 开门方式: 双扇中分自动门 速度:2.5m/s |
电 源:
动力用380V 3相4线制 50Hz 照明用220V 单相 50Hz |
部 |
3 |
C段西区 |
含安装 |
1.电梯供应包括但不限于:导轨、曳引机、电控、电源及控制、信号电缆、信号装置、保护装置、轿厢、厅门、层门、门套、轿厢空调、钢丝绳、限速器、安全钳、轿厢操纵系统、厅外召唤系统、安装辅材等整台电梯部件;
2.电梯安装包括但不限于:电梯拆除,机房及厅门封堵防护,所有电梯部件安装、调试、验收,厅门口装饰恢复,外呼装饰恢复,机房、井道、底坑土建整改等。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天银大厦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
4)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经营资格的电梯制造商或其授权的代理商,代理商投标需提供制造商出具的唯一授权代理证明文件:
(2)电梯制造商投标须具备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B级资质和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B级或以上资质:
(3)授权代理商除提供电梯制造商行业资格外还须提供授权代理商的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B级或以上资质;
(4)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16年1月1日起,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至少具有3项类似建筑项目电梯供货业绩;
(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19年6月20日15:00起至2019年6月27日15:00止。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800 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