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规模:距离 汕头海门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约5Km处,计划建设潮阳区纺织印染环保综合处理中心,拟由华能汕头海门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提供供热汽源。
工业园区用户需要中、低压两种蒸汽汽源(低压蒸汽:0.3~0.5MPa 130~150℃ 270t/h ;中压蒸汽: 2.2~2.5MPa 250~280℃ 223t/h ),蒸汽不回收。
汕头海门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至潮阳区纺织印染环保处理中心供热项目,拟采用中压和低压二种蒸汽参数输送,厂界(围墙外1米处)中压蒸汽主干线管径为DN600,热负荷为223t/h,中压蒸汽参数设计压力是3.0MPa(除特别注明外,其余均为表压),设计温度290℃;厂界(围墙外1米处)低压蒸汽主干线管径为DN800,蒸汽最大热负荷为270t/h,厂界处低压蒸汽设计压力为0.9MPa,设计温度220℃。
从汕头海门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机组取汽至围墙外一米处(即设计终点),本项目设计分界线。
范围:负责3、4号机组供热改造(厂内部分)项目从初步、最终设计、设计收口、施工图设计到竣工图编制等全过程的设计任务,包括(不限于)初步、最终设计及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初步、最终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编制工程概预算、设备招标技术文件等阶段的全过程设计及相关服务(详见技术规范书)。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华能汕头海门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供热改造(厂内部分)设计项目。
工期:45天,成果具体交付计划详见技术规范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投标人引起的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
(4) 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5)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项目招标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火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2.2近5年(从2014年1月1日开始,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应至少承担2个300MW及以上机组供热勘察设计项目业绩。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提供的合同复印件至少包括合同首页、工作范围页、签字盖章页)。
3.2.3投标人拟任设总至少具有2项300MW及以上机组供热项目担任设总的经历(需附业绩合同或业主证明文件复印件)
3.2.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19年6月19日9:00起至2019年6月25日17:00止。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 8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7月9日 9时00分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说明下载投标文件!
联系人:马工
电话:010-51957412
手机: 18701298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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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q 号:1051008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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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在线qq:1051008819(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