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青华湖园林生态酒店二期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名称)001(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保山市青华湖园林生态酒店二期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名称)001(标段)已由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名称或单位名称)以保发改投资【2016】378号文(批文名称、编号及文件等)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保山市青华城乡建设投资,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及银行贷款(资金来源),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招标人为保山市青华城乡建设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 项目建设
2.2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3 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获得省级优质工程奖,力争国家优质工程奖。
2.4 其他内容:酒店隆阳湾湖体土石方工程,4座桥梁箱涵主体工程(1号长51.06*宽7米、2号长12米*宽7米、3号长24米每跨8米*宽12米、4号长12米宽6.7米),酒店二期13栋,建筑面积约为4704.80平方米。工程造价约为2500万元。(包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计划工期等内容的详细说明)。
3.招标范围及招标规模
招标范围:需承担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土石方;桩基工程;群(单)体建筑的(土建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消防工程等);室外配套工程(包括但不限于道路、室外管网等)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招标范围应涵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的承包范围的主要内容等详细说明)。
招标规模:约2400万元(招标规模应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从业标准,包括招标项目面积、高度、跨度、金额等内容的详细说明)。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当前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条件。
项目负责人资格: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技术负责人:\;。
财务要求:2016至2018(年份要求)有效的财务报表。
企业业绩要求:近三年内(2016年1月至今)至少完成过两项合同金额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的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总承包业绩,提供业绩证明材料指合同协议书及工程竣工验收证明资料,业绩证明材料须能证明竣工时间,如无法判断竣工时间,则视为无效业绩,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登记表。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近三年内(2016年1月至今)至少担任过一项合同金额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的房屋建筑工程(提供业绩证明材料指合同协议书及工程竣工验收证明资料,业绩证明材料须能证明竣工时间,如无法判断竣工时间,则视为无效业绩)的项目经理职务,拟派项目经理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登记表。
人员配备要求:详见《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
其他要求:1.资质条件:具备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人员配备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要求。
3.省外施工企业必须提供针对本项目的省外建筑业企业入滇登记信息。
4.信誉良好,当前未因不良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禁止投标;按《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云建建函【2016】422号)要求,且未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官网中“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云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网(http://42.243.109.115)(其他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