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能源公路分公司收费站锅炉煤改太阳能工程(EPC) 施工招标公告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和乌审旗境内
2.2 项目概况:
2.2.1 基本情况
我公司在台格收费站与嘎鲁图收费站拟建太阳能+超低温空气源高温热泵采暖洗浴系统各一套,每处采暖面积均为4000 ㎡,采暖季节为每年10月中旬到次年4月中旬,共计180天;
2.2.2原系统情况如下:
2.2.2.1 台格收费站:收费站综合楼和路政大队办公楼两部分组成。
热水淋浴系统: 收费站综合楼为1至4层楼,淋浴系统通过锅炉热水交换完成,管路是独立闭式循环系统,全天洗浴人数约50人次。收费站综合楼和路政大队办公楼均设有洗漱间、食堂等设施,全年节假日不休,全天24小时供应热水。
采暖系统:分收费站综合楼和路政大队办公楼两部分运行,采暖面积为4000㎡,
2.2.2.2 嘎鲁图收费站:收费站综合楼和养护工区办公楼两部分组成。
热水淋浴系统: 收费站综合楼为2至3层楼,淋浴系统通过锅炉热水交换完成,管路是独立闭式循环系统,全天洗浴人数约50人次。嘎鲁图收费站和养护工区办公楼均设有洗漱间、食堂等设施,全年节假日不休,全天24小时供应热水。
采暖系统:分收费站综合楼和养护工区办公楼两部分运行,采暖区域为4000㎡。
2.3 招标范围:
2.3.1两处收费站全部采购太阳能+超低温空气源高温热泵供办公楼采暖与洗浴系统,系统采用强制循环,热源由太阳能+超低温空气源高温热泵提供,整套太阳能+空气能系统包含设计、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培训、售后服务。
2.3.2低压供配电系统与自动控制系统,安装有计量装置;新增油浸式不小于250KVA变压器1台(设备购置、安装拆除等费用包含工程项目内);系统所需电缆全部包含在工程项目费用内。
2.3.3室外管网改造,室内增补暖气片。
2.4 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60天。
具体开工日期以项目法人正式通知为准。
2.5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投标人应为太阳能热水器制造商或太阳能热水器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授权代理商须提供由投标物资生产企业签署的针对投标标段的唯一授权函,确认将通过授权代理商向本项目提供的投标物资质量、数量及供货时间等满足招标人的需要;制造商与其授权代理商不得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3)投标人2016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承接过两项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50万元的集中式太阳能供货(包括安装)业绩,需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
4)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资产重组或破产状态,财产未被接管、冻结。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
4.2 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登录,在“购标申请”菜单中根据要求上传购标审核资料,审核通过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9年06月18日 09时00分至2019年06月25日 16时30分。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