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哈尔滨市呼兰区人民法院的委托和采购人提出的采购需求,对哈尔滨市呼兰区人民法院审判大楼水暖及诉讼服务中心改造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活动。
一、项目
二、项目编号:SC[2019]1725(ZZ91513GC00030127) 三、资金预算:预算资金85万元。 四、磋商内容:哈尔滨市呼兰区人民法院审判大楼水暖及诉讼服务中心改造工程(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五、工期:签订合同后一个月内完工; 七、潜在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参加本项目磋商的潜在供应商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 2、参加本项目磋商的潜在供应商,须在黑龙江省 注册登记并经审核合格; 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有符合所投标专业施工要求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和安全考核合格证; 5、项目组织机构:施工员(工长)岗位证、质量员岗位证、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原工长、质量检查员岗位证书在有效期内仍为有效证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八、磋商文件获取方式及时间: 潜在供应商请于2019年06月17日至2019年06月21日,每日上午9时至16时
项目 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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