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昭通高速绿色建筑产业园(一期)建设项目造价咨询服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昭通高速绿色建筑产业园(一期)建设项目造价咨询服务已获鲁甸县发展和改革局(鲁发改备字【2019】16号文)批准实施,招标人为昭通高速装配式建筑,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云南受昭通高速装配式建筑(招标人)的委托,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对本项目感兴趣的投标人可以就本项目进行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昭通高速绿色建筑产业园(一期)建设项目造价咨询服务。
2.2 项目概况:昭通高速绿色建筑产业园项目(一期)建设项目,工程建安费暂定28000万元。
2.3建设
2.4总投资及招标规模:总投资约71330.62万元;本次招标范围中建安费约28000万元。
2.5招标范围:昭通高速绿色建筑产业园项目(一期)建设项目的造价咨询服务,范围包括不限于装配式绿色建筑产业园(一期)SPCS及混凝土生产车间、ALC厂房、重钢车间、配套部件生产车间的建安工程和被动节能办公用房及配套的基础设施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室内、室外、区内建筑、道路、景观、消防及配套工程等)的设计概算审核、施工图工程量清单计价文件审核、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及竣工结算审核(其他未列举的服务内容参照《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规程》(CECA/GC4-2009)执行)(招标人有权对服务内容进行增减,且不承担任何赔偿)。
2.6服务周期: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实施,至完成本项目招标范围内所约定的全部造价咨询内容,整个项目竣工验收,经审计单位审核完毕,由审计单位出具审核报告后终结。
2.7质量要求:提供优质、科学、高效的服务,且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操作指导规程》、《建设工程招标控制价编审规程》、《建设项目工程结算编写规程》、《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及行业现行法律、法规(含云南省相关规定)、规范、规程、文件规定的成果;应确保成果资料完整、合规、真实准确、清晰有据。
2.8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营业执照: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3.2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
3.3 企业业绩要求: 近三年(2016年至今)承担过2项及以上总投资额不少于3亿元的房屋建筑项目的全过程造价咨询业绩。
3.4 拟派往本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工程造价相关专业),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须注册在本单位)、提供劳动合同和近期社保证明;项目负责人近三年(2016至今)以项目负责人的身份承担过1项及以上总投资额不少于3亿元的房屋建筑项目的全过程造价咨询业绩。
3.5项目组其他成员配置要求:项目组其他成员(不含项目负责人)不少于8人,提供劳动合同和近期社保证明;其中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少于3人。
3.6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近三年(2016年1月1日至今)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没有被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投标人当前未有不良记录(提供信誉承诺或相关证明材料)。
(2)投标人未处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记录(提供相关查询截图证明材料)。
3.7云南省外企业要求:省外企业提供有效的入滇备案证或者按《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出省建筑业企业管理方式改革的通知》办理相关事项并提供入滇备案登记证明材料。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纸质文件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06月14日起至2019年06月20日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持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开户许可证(原件)、业绩证明材料(原件)、负责人的造价工程师注册证、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及职称证(原件)及以上资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在昭通市昭阳区太平街道办事处丽水馨城E5-02云南昭通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600元/份,售后不退。
4.3电子文件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06月20日23时59分前(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昭通市电子服务系统(网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