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曹妃甸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监理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曹妃甸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监理工程;
2.2 建设地点:曹妃甸中小企业园区;
2.3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总占地面积100亩。(1)建设规模:建设规模500吨/日,建设1×500t/d垃圾焚烧炉+1×10MW汽轮发电机组。(2)建设内容:项目建设主要包括主厂区、辅助生产区和办公生活区。主厂区主要包括焚烧主厂房、烟囱及坡道;辅助生产区主要包括门卫计量室、地磅、油罐区、综合水泵房、冷却塔、废水处理站等;办公生 活区主要包括生产管理用房、生活服务设施用房。(3)项目设备购置主要包括垃圾接收、储存及输送系统、燃烧锅炉系统、热力系统、烟气净化与在线监测系统、灰渣处理系统、锅炉给水处理系统、除臭系统、压缩空气系统、电气系统、自动控制系统、废水处理系统等相关设备。
2.4 本工程监理最高限价:170万元(壹佰柒拾万元整);
2.5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为 1 个标段;
2.6 监理期限:自工程施工至竣工验收、调试运行完毕及保修期满;
2.7 质量标准:合格;
2.8 招标范围:本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的监理服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者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和电力工程乙级以上监理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本项目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拟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不得同时在多个在建项目任职。
3.3财务要求:(2016年、2017年、2018年审计报告)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即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黑名单;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并于 2019 年 6月 18日至 2019年 6月 24日,每日上午 9 时 00 分至 12 时 00 分,下午 14时 30 分至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9 年 7月 8日 9 时 30 分。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