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能绍兴滨海热电厂三期扩建工程项目及浙能绍兴滨海热电集中供压缩空气工程项目桩基检测招标公告
ZJTY10190871
本招标项目浙能绍兴滨海热电厂三期扩建工程项目已由绍兴市柯桥区行政审批局以《关于浙能绍兴滨海热电厂三期扩建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绍柯审批投[2018]419号)批准建设,建设规模为1×57MW抽汽背压供热机组。
浙能绍兴滨海热电集中供压缩空气工程项目已由绍兴市柯桥区行政审批局以《关于浙能绍兴滨海热电集中供压缩空气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绍柯审批投[2019]16号)批准建设,项目拟建设4台750Nm3/min(0.9MPa)汽轮机拖动离心式空气压缩机组,同时建设2台400Nm3/min(0.9MPa)电动离心式空压机,以及配套的集中供压缩空气管网。
建设地址位于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滨海工业区三期区块,计划于2021年建成。项目业主为浙江浙能绍兴滨海热电 ,资金来源为:项目资本金1.74亿元(由浙江浙能电力股份 和绍兴绍能电力投资 分别按88%和12%比例出资),其余部分银行贷款。
招标人为浙江省电力建设 (委托招标代理单位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桩基检测进行公开招标。
一、本次招标内容
本项目招标范围为浙能绍兴滨海热电厂三期扩建工程项目及浙能绍兴滨海热电集中供压缩空气工程项目所有桩基检测工作,主要桩型为φ600PHC/φ500PHC高强预应力管桩及φ800钻孔灌注桩,其中预应力管桩约1400根,φ800灌注桩100根。主要工作内容如下:高应变、低应变、静荷载试验。
二、投标资格条件
1、投标人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2、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建设工程地基基础检测资质,同时具有计量认证证书(须包含高应变、低应变、静荷载试验等基桩检测项目); (2)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业绩要求 (1)投标人自2014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2个及以上PHC桩基工程的桩基检测服务(须提供合同复印件); (2)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以项目负责人身份自2014年以来承担过2个及以上PHC桩基工程的桩基检测服务(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如合同复印件不足以证明项目负责人业绩的,需同时提供招标人证明); 4、人员要求:主要技术人员应具有建筑工程地基基础检测上岗证。 5、至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内,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6、至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内,投标人无失信被执行情况,具体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网址 /">”( ),购买招标文件后,可下载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未取得“”用户名和密码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单位登记手续。具体登记办法可详见“→客服中心→投标人注册流程”。
2、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9年6月17日9:00至2019年6月21日17:00
3、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支付方式:平台支付。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7月9日9:30。
2、投标文件递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标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