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条件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青海省格尔木市、德令哈市、共和县。
建设规模:新能源分公司所属 11 座光伏电站及 4 座 110kV 升压站监控系统安全防护标准值改造。
2.3 计划工期:2019 年 08 月 01 日至 2019 年 09 月 09 日,40 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
德令哈新能源有限公司(一二期、三期及 110KV 升压站)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标准化技术改造;
格尔木新能源有限公司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标准化技术改造项目;
共和新能源有限公司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标准化技术改造项目;
青海格尔木光伏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一二期及 110kV 升压站、三期)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标准化技术改造项目;
青海共和光伏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一二期及 110kV 升压站、三期、四期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标准化技术改造项目;
大唐青海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格尔木分公司(一期及 110kV 升压站、二期及 110kV 升压站)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标准化技术改造项目;
青海格尔木光伏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四五期工控系统风险评估及等级保护备案。
具体工作内容以招标文件为准。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财务要求:近三年每年净资产大于 0;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业绩要求:投标单位近五年必须具有 2 项及以上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或类似业绩, 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投标人应具有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四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投标人所提供的网络安全监测装置(II)型应经过相关机构测试验证,并具有测试合格证明。
公共要求:
(一).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二).投标人应满足如下信誉要求:
近三年未发生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行为;
近三年未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
没有在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三).企业信誉:投标人需具有良好的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出现法定解散事由或者处于歇业、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四).近 6 个月内,在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中,因出现重大质量或违约等问题被通报并停止或暂停授标的,本标段不予授标。
(五).投标人不得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jzsc.mohurd.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 六).投标人不得存在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 具体认定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www.chinasafety.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 七). 投标人不得有行贿记录, 具体认定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http://www.spp.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9 年 6 月 14 日 09:00 时至 2019 年 7 月 1 日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说明下载投标文件!
联系人:马工
电话:010-51957412
手机: 18701298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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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q 号:1051008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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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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