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19年度大宗物资框架采购(液碱)招标公告
新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19年度大宗物资框架采购(液碱)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具有相应能力的投标人前来参加。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新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19年度大宗物资框架采购(液碱)。
2.2实施地点:新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厂内。
2.3招标范围:液碱采购,浓度≥30%,计划量500吨。
2.4资金来源:自筹
2.5质量标准:合格
2.6供 货 期:合同工业用合成盐酸交货的最后截止日期为 2019年 12 月 31 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条件:
3.1.1投标申请人须为集团级或二级单位或三级单位供应商库内的合格供应商。
3.1.2对于已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集团或二级单位或三级单位审核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
3.1.3对于未注册的供应商,首先应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通过集团或二级单位或三级单位审核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
3.2专项条件:投标人还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3.2.1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要求:投标人需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提供生产厂家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提供自有或通过委托运输方具有的有效《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经营范围必须涵盖“危险货物类或者液碱”,如通过委托的还需提供委托运输协议。
3.2.2投标人应具备的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备的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3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1项供货业绩。(封面、工作范围、签字页等)和用户证明的复印件,以证明投标人满足招标业绩要求,否则其投标文件无效(附业绩合同扫描件)。
3.2.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4本项目接受代理商、经销商参与投标,但需提供生产厂家授权书及生产厂家资质证明文件。
3.2.5其他要求:
1)要求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维护、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资格和能力。本项目接受代理商、经销商参与投标。
2)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均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出具的查询记录证明,查询时间不得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3)投标人需提供货源厂家出具的相关检测报告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近三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5)未有华能体系内不良行为记录。
6)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无合同纠纷、诉讼记录,在其它类似施工项目未发生一般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7)未有国家工商总局《全国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公示的违法、违纪、违约的不良记录和失信记录,且未有公司及其下属单位的不良记录。
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同时投标。
9)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
10)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11)本项目工程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 不具备以上资质要求的投标人将无法通过资格审查,并将最终导致被否决投标。
3.2.6代理商投标的其他要求: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标段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每标段至少保证3家不同品牌的投标人参与竞争。
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标段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评审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按类似业绩合同个数多者优先,如类似业绩合同个数也相等时,由评标委员会投票确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9年5月27日9:00起至2019年6月19日16:00止, 登陆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说明下载投标文件!
联系人:马工
电话:010-51957412
手机: 18701298819.
微 信 号:mayou666666
q q 号:1051008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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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在线qq:1051008819(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