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中旺镇100MW风力发电项目升压站电气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升压站电气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规模:总装机容量100MW。
2.2 建设地点:天津市静海区中旺镇。
2.3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包括(不限于)下列设备的设计、制造、设备和舱体装配及内部配线、出厂前的试验、出厂验收、包装、运输及保险、舱体和设备现场拼装及内部配线、交货、提供必要的图纸和资料、负责组织设计联络会、对设备现场安装、调试、试验、试运行、验收等提供技术指导和监督直至达到国家规范和工程所在地电网并网要求,并移交给买方并进行培训服务等所涉及到的全部工作。
除技术规范明确的元部件外,其它正常运行、维护所必须的元部件及附件也在供货范围内。
(1)电气一次设备,包括110kV GIS设备、35kV及0.4kV开关柜设备、35kV SVG设备、35kV站用变和接地变设备等;
(2)电气二次设备,包括变电站综自系统、直流系统、视频监控及环境监测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风功率预测系统、有功无功功率自动控制系统、调度数据网及二次安防设备、SDH设备、地网光传输PCM设备、数字配线设备、电能量采集计量及电能质量在线监测设备、相量测量装置等;
(3)预制舱舱体。
2.4 交货期: 全部招标设备的交货时间为2019年9月30日前,具体交货时间要求以合同文件约定为准。
2.5 交货地点: 静海中旺镇100MW风力发电项目升压站内。
3.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 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只需要营业执照),且具备110kV预制舱变电站生产、制造能力的生产厂家,质量达到现行国家质量标准。
3.2 投标人须具备预制舱型式试验报告,同时具备GIS组合电器、35kV开关柜、二次继电保护设备其中至少一个产品的生产能力,以对应型式试验报告为准。
3.3 投标人自2016年6月1日起须有5个及以上1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预制舱式升压站(同时包含电气一、二次设备)同类型成套设备的投产业绩,须提供以下证明文件:
1)提供2016年6月1日起同类型设备已投运业绩证明;
2)合同首页、供货范围、合同双方的签字盖章页。
3.4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将于2019年6月13日-2019年6月18日9:00~16:00(北京时间,下同)公开发售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说明下载投标文件!
联系人:马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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