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发电#10、#11机组烟气脱硝深度减排改造招标公告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邢台国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10、#11机组为2×300MW供热机组,分别于2005、2006年投运。锅炉采用北京巴布科克•威尔科克斯有限公司生产的B&WB-1025/17.5-M型锅炉。2016年机组增容至330MW,锅炉蒸发量相应增加至1075t/h。
锅炉脱硝采用SCR工艺,每台 SCR 反应器设计四层催化剂(3+1 层)。2015年进行了脱硝系统提效改造,已安装第 4 层催化剂。目前机组脱硝入口氮氧化物为 900mg/Nm3、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不高于 50mg/Nm3。
为完成河北省及邢台市对燃煤电厂深度减排的要求,现进行两台机组烟气脱硝系统深度减排改造,将氮氧化物排放浓度降至30mg/Nm3。本标段为脱硝系统喷氨优化及配套相关系统(引风机、高厂变、浓缩池高压配电设备)改造。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采用EPC总承包方式,招标范围包括#10、#11炉喷氨优化,#10、#11炉引风机更换,#10、#11高厂变增容改造及浓缩池高压配电设备改造的功能设计、改造/制造、供货、土建、安装、调试、培训以及部分设施的拆除等工作。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3工期要求
脱硝深度减排改造(第一标段)合同签订之日起125天内完成第一台机组改造,具备与机组同步启动并正常投运条件,其中机组停机改造工期预计35天。第二台机组停机前施工改造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5天内完成,机组停机改造工期预计35天。第一台机组停机改造预计在2019年9月进行,第二台机组停机改造预计在2020年上半年进行。
其中:
①#10、#11炉引风机部分:合同签订后90天内到货。
②#10、#11高厂变增容部分:合同签订后90天内到货。
③浓缩池高压配电设备部分:合同签订后60天到货,在第一台机组检修前完成浓缩池高压配电设备改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境外企业在国内的合法机构,且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资格。
3.2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与城乡建设部颁发的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专项甲级设计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3.3.1自2016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至少具有6台国内300MW及以上容量燃煤发电机组烟气脱硝改造或新建EPC承包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开标时提供业绩清单及合同原件,每份合同应能清楚显示合同名称、单位、签订时间、机组容量、机组台数、EPC(设计、采购、安装总承包)形式、双方签字盖章等关键内容,否则该份合同不计入业绩。
3.3.2自2016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不少于2台国内单机容量300MW及以上燃煤发电机组烟气脱硝喷氨优化工程业绩。
3.4拟选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
3.5财务状况良好,审计报告结论无保留意见(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盖章的近三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3.6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
3.7投标人在近3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
3.8投标人没有公司的不良记录。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存在控股或者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11 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天查询情况为准)。
4. 报名须知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必须于报名截止时间前注册登记并通过资格确认
4.2 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5.投标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
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9年06月11日至2019年06月17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