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家口2×35万千瓦热电联产项目主体施工工程资格预审招标公告
二、项目概况
规模:董家口2×35万千瓦热电联产项目,厂址位于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董家口经济区内,工程计划建设两台350兆瓦超临界热电联产机组。本次招标项目为主体施工工程。
工期要求:本期工程计划2019年6月28日开工,首台机组计划2020年11月28日通过168小时试运投产;第二台机组计划于2020年12月28日通过168小时试运投产。具体以招标人书面通知的开工时间为准。
质量目标:土建合格率达到100%,优良率达90%;安装工程合格率达到100%,优良率95%,实现达标投产,确保电力行业优质工程,争创国家优质工程奖。工程质量必须符合现行国家、行业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满足公司电力工程建设质量管理有关规定,工程技术指标达到设计值,达标投产。当以上质量标准有矛盾之处时,按高标准执行。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4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董家口2×35万千瓦热电联产项目主体施工工程#1标段:主厂房建筑工程;
(002)董家口2×35万千瓦热电联产项目主体施工工程#2标段:BOP项目建筑工程;
(003)董家口2×35万千瓦热电联产项目主体施工工程#3标段:#1机组设备安装及部分BOP项目;
(004)董家口2×35万千瓦热电联产项目主体施工工程#4标段:#2机组设备安装及部分BOP项目;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001 董家口2×35万千瓦热电联产项目主体施工工程#1标段:主厂房建筑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应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并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应具备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投标人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
4.投标人近八年(2011年1月1日至今)具有4台单机容量300MW及以上机组的主厂房土建工程投产业绩,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或扫描件和合同履行情况(含建设单位给予评价的相关证明材料等),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5.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壹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资格证书,具有8年以上从事类似项目管理工作经历,近8年至少有2个300MW级及以上火电机组主厂房土建工程项目经理业绩,并具有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目前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6.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7.投标人应不属于中国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所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未处于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未被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没有国家、行业、公司的不良记录;
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9.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或代理提出投标。
(002 董家口2×35万千瓦热电联产项目主体施工工程#2标段:BOP项目建筑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应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并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应具备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投标人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
4.投标人近八年(2011年1月1日至今)具有4台单机容量300MW及以上机组的BOP建筑工程投产业绩,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或扫描件和合同履行情况(含建设单位给予评价的相关证明材料等),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5.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壹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资格证书,具有8年以上从事类似项目管理工作经历,近5年至少有1个300MW等级及以上火电机组BOP建筑工程项目经理业绩,并具有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目前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6.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7.投标人应不属于中国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所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未处于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未被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没有国家、行业、公司的不良记录;
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9.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或代理提出投标。
(003 董家口2×35万千瓦热电联产项目主体施工工程#3标段:#1机组设备安装及部分BOP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应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并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应具备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投标人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
4.投标人近八年(2011年1月1日至今)具有4台单机容量300MW及以上机组的安装工程投产业绩,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或扫描件和合同履行情况(含建设单位给予评价的相关证明材料等),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5.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壹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资格证书,具有8年以上从事类似项目管理工作经历,近5年至少有1个3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安装工程项目经理业绩,并具有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目前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6.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7.投标人应不属于中国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所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未处于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未被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没有国家、行业、公司的不良记录;
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9.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或代理提出投标。
(004 董家口2×35万千瓦热电联产项目主体施工工程#4标段:#2机组设备安装及部分BOP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应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并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应具备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投标人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
4.投标人近八年(2011年1月1日至今)具有4台单机容量300MW及以上机组的安装工程投产业绩,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或扫描件和合同履行情况(含建设单位给予评价的相关证明材料等),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5.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壹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资格证书,具有8年以上从事类似项目管理工作经历,近5年至少有1个3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安装工程项目经理业绩,并具有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目前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6.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7.投标人应不属于中国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所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未处于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未被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没有国家、行业、公司的不良记录;
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9.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或代理提出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19年6月11日9:00起至2019年6月18日17:00止。
获取方式:报名:有意向的申请人可从2019年6月11日9:00起至2019年6月17日17:00止,登陆上传资审报名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