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新疆金川热电 生产物资采购(液氨)项目已经由第二师工信委以师工信发【2019】1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新疆金川热电 ,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新疆金川热电 生产物资采购(液氨)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第二师工信委立项批复投资额为101.50万元;本次招标额为101.49万元。本工程拟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
4.其他要求:1.投标人资质:(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的企业,经营范围包含此次招标内容;(2)持有危险品运输许可证、押运证;(3)持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4) 具备运输、销售液氨产品的资格和能力,所有有关人员必须经过专业的液氨运输装卸安全培训;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及等级:无。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
1.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06月23日 20时00分
2.投标报名地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第二分中心
注:投标单位报名须办理CA数字证书和法人证书,通过CA数字证书登陆兵团 系统进行填报入库信息;信息审核后方可进行在兵团 系统各主体类型下开展网上报名业务。
具体注册事宜见兵团 信息网通知公告《关于注册兵团 交易主体信息库有关问题的说明》、《关于办理兵团公共资源一体化平台网上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
五、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19年06月14日至2019年06月23日,每日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
2.领取方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六、其他说明
本项目采用网上评标。(注:交易平台已更新,招标文件需在公告时间内进行缴费下载领取,超出规定的领取时间,将无法进行缴费下载领取,投标文件需在网上上传,请上传加密版投标文件(格式为:BTTF))
七、
项目联系人:李杨 联系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xjbt- 下一篇: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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