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联合电力 包头第一热电厂2×300MW机组灰渣拉运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
一、招标条件
北方联合电力 包头第一热电厂2×300MW机组灰渣拉运服务项目已由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北方联合电力 包头第一热电厂。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包头第一热电厂2×300MW机组位于包头市昆都仑区卜尔汉图镇背锅窑子村。脱硫系统采用石灰石粉-石膏湿法工艺,设计正常石膏产量为10吨/一台炉·小时,本次拟对灰渣、石膏等拉运整体外委。
规模:2×300MW。
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招标范围:
投标方依据日运量配置足够的装载机、罐车、自卸翻斗车及时将电厂产生的灰渣、石膏经由电厂西门沿南绕城公路拉运至包头市九原区南绕城公路以南和林格尔镇附近电厂灰场,年石膏产生量约8.8万吨;除灰系统采用干除灰方式,年粉煤灰产生量约27万吨;炉渣为湿渣,年产生量约5万吨;运输距离约20公里。工作时需对灰库、渣库及石膏作业区域及厂区内途经道路及时清理,不能形成粉尘二次污染,满足环保部门相关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条件
1 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
3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商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投标人不得在公司和北方联合电力 有不良记录;
5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
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
专用资格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运输营运许可证;
具有拉运的合同业绩至少1份。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19年6月13日9:00起至2019年6月28日17:00止。
点击左侧快捷菜单“购买招标文件”中“购买”按钮进行购买或者点击“加入购物车”后,选择“我的购物车”进行批量购买,招标文件支付方式只支持网上支付。
3.联系人: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页面中填写的联系人,务必填写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等环节的通知,将以短信形式发送到该联系人
4.下载: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点击“投标管理-->文件下载”,在点击确认下载后便可获得到招标文件。
5.客服:招标文件购买失败或其他问题,客服010-51957458联系。
6.招标文件费:8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7月8日10:00。
递交方式:
1.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将予以拒收。
3.投标人请于递交截止时间前登陆进入投标文件递交页面。投标人的电脑和网络环境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自行准备,因申请人电脑配置或网络环境不符合预审文件要求而导致递交解密失败的,产生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9年7月8日10:00。
开标 开标时间开始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在上点击投标文件启动解密按钮,各投标人在线解密各自投标文件。递交过程记录在案,以存档备查。
七、其他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c.ch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