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长春热电厂1、2号锅炉制粉系统提效装置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能长春热电厂1、2号锅炉制粉系统提效装置改造工程招标人为华能吉林发电 ,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华能长春热电厂1、2号锅炉制粉系统提效装置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
2.3工期:30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条件:
3.1.1投标人须为 及所属单位的合格供应商,且不处于供应商暂停投标的期限内。。
3.2专项条件:投标人还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3.2.1资质要求:
1.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或建筑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自2016年1月1日至今至少3个300MW及以上机组的中速磨煤机叶轮装置改造工程业绩。
3.2.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9年6月13日09:00时起至2019年6月18日17:00时止,登陆 电子招投标模块进行购买,点击左侧快捷菜单“购买招标文件”中“购买”按钮进行购买或者点击“加入购物车”后,选择“我的购物车”进行批量购买,招标文件支付方式只支持网上支付,在支付前请核实您银行账户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
4.2购买招标文件时,在购买页面中填写的联系人必须是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的短信通知都将发送到此联系人,所有的澄清也都将通知此联系人。
4.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登陆成功后,点击“投标管理-->文件下载”,在页面右侧须先点击确认下载后方可查看并下载招标文件。点击文件名称,选择“另存为”,存到本机上即可。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4. 4招标文件购买失败或其他问题,客服010-51957458联系。
4.5招标文件费:500元/份。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为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递交截止时间前登陆电子招投标模块,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的视为放弃投标资格。投标截止时间后系统自动关闭投标文件递交按钮,招标人将拒绝接收递交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
5.2投标人请于递交截止时间前登陆电子招投标模块进入投标文件递交页面。投标人的电脑和网络环境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自行准备,因投标人电脑配置或网络环境不符合文件要求而导致递交解密失败的,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3递交时间截止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在电子招投标模块开标大厅点击“开标”按钮,各投标人在线解密各自投标文件。解密过程记录在案。
5.4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6月24日上午11:00时;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开始时间:同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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