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0兆瓦光伏发电平价上网示范项目建设监理光伏场区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项目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资金来源: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
项目整体进度:详见招标文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标段序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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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标书费 (元)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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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500兆瓦光伏发电平价上网示范项目建设监理光伏场区第一标段 |
1000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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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500兆瓦光伏发电平价上网示范项目建设监理光伏场区北区标段 |
1000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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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500兆瓦光伏发电平价上网示范项目建设监理光伏场区南区标段 |
1000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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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500兆瓦光伏发电平价上网示范项目建设监理(升压站及35kV集电线路)标段 |
1000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朝阳500兆瓦光伏发电平价上网示范项目建设监理光伏场区第一标段
3.1基本资格要求
3.1.1 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对于同一项目中的有相互制约(例如监理和被监理)关系的标段,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也不得在同一项目的相应标段投标。
3.1.2 应具有履行与招标标的相同或相近服务项目的能力和相应资质要求;具有完成服务项目需具备的专业技术、资金、设备设施、人员组织、管理能力、业绩经验等。
3.1.3 在近3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在公司无处置期内的供应商严重不良行为记录。
3.1.4 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网站查询为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资格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人需提供近3年经过审计的主要财务报表和银行资信状况证明文件,需提供由上级主管部门或法律事务部门开具的目前和近3年涉及诉讼的资料或不存在任何诉讼情况的声明函。)
3.1.5 在近3年内未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或在近3年内未发生过两次较大安全事故,或在近1年内未发生过较大安全事故,或近1年内在系统内单位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3.2专项资格要求
3.2.1投标人为境外项目管理公司,具有项目管理或监理服务业务,其在中国境内设分支机构或子公司,分支机构或子公司具有建设部颁发的电力工程监理甲级以上资质。
3.2.2 投标人分支机构或子公司必须具有近五年内两个20MW及以上或累计80MW以上山地光伏电站建设监理业绩,提供用户评价证明。
3.2.3 投标人分支机构或子公司拟担任投标项目总监年龄不超过55岁,具有境外项目管理工作经历,具有一个20MW及以上山地光伏发电工程监理的经历,并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2.4 投标人为境外母公司及境内子公司或者分支机构。
朝阳500兆瓦光伏发电平价上网示范项目建设监理光伏场区北区标段及中电朝阳500兆瓦光伏发电平价上网示范项目建设监理光伏场区南区标段
3.3基本资格要求
3.3.1 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对于同一项目中的有相互制约(例如监理和被监理)关系的标段,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也不得在同一项目的相应标段投标。
3.3.2 应具有履行与招标标的相同或相近服务项目的能力和相应资质要求;具有完成服务项目需具备的专业技术、资金、设备设施、人员组织、管理能力、业绩经验等。
3.3.3 在近3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在公司无处置期内的供应商严重不良行为记录。
3.3.4 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网站查询为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资格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人需提供近3年经过审计的主要财务报表和银行资信状况证明文件,需提供由上级主管部门或法律事务部门开具的目前和近3年涉及诉讼的资料或不存在任何诉讼情况的声明函。)
3.3.5 在近3年内未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或在近3年内未发生过两次较大安全事故,或在近1年内未发生过较大安全事故,或近1年内在系统内单位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3.3.6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专项资格要求
3.4.1 为履行本监理合同,投标人须具有建设部颁发的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4.2 投标人必须具有近五年内两个20MW及以上或累计80MW以上并具有山地光伏电站建设监理业绩,提供用户评价证明。
3.4.3 投标人拟担任项目总监年龄不超过55岁,具有光伏发电工程的经历,担任过一个20MW及以上山地光伏工程建设项目总监职务,并具有依法在本单位注册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资质。
朝阳500兆瓦光伏发电平价上网示范项目建设监理(升压站及35kV集电线路)标段
3.5基本资格要求
3.5.1 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对于同一项目中的有相互制约(例如监理和被监理)关系的标段,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也不得在同一项目的相应标段投标。
3.5.2 应具有履行与招标标的相同或相近服务项目的能力和相应资质要求;具有完成服务项目需具备的专业技术、资金、设备设施、人员组织、管理能力、业绩经验等。
3.5.3 在近3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在公司无处置期内的供应商严重不良行为记录。
3.5.4 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网站查询为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资格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人需提供近3年经过审计的主要财务报表和银行资信状况证明文件,需提供由上级主管部门或法律事务部门开具的目前和近3年涉及诉讼的资料或不存在任何诉讼情况的声明函。)
3.5.5 在近3年内未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或在近3年内未发生过两次较大安全事故,或在近1年内未发生过较大安全事故,或近1年内在系统内单位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3.5.6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专项资格要求
3.6.1 为履行本监理合同,投标人须具有建设部颁发的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6.2 投标人必须具有近五年内220kV变电工程不少于2座;220kV线路工程不少于100公里。输变电工程应同时具有线路工程与变电工程业绩。投标人具有的比招标项目低一级电压等级的工程业绩可按0.5倍折算并累积。提供用户评价证明。
3.6.3 投标人拟担任项目总监年龄不超过55岁,具有升压站及线路工程的经历,担任过一个1个220kV变电站及220kV线路工程建设项目总监职务,并具有依法在本单位注册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资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19年6月12日至2019年6月2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