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海门电厂华能汕头海门发电 氢氧化钠年度单价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19-06-2068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 华能海门电厂/华能汕头海门发电 ,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华能汕头海门发电 位于汕头市潮阳区海门镇东南角洪洞村,厂址西北向距潮阳区约8km,东北向距离汕头市中心区约23km。厂址三面环山,东南向临海,北距汕头市23km。电厂总规划容量为6×1000MW 机组,其中一期规划容量为4×1000MW 机组,本项目机组容量为2×1036MW,已正式投入商业运行。
华能汕头海门发电 容量为2×1036MW等级燃煤机组,本工程三大主机采用东方电气集团公司产品,汽轮机为超超临界、一次中间再热、单轴四缸、冲动凝汽器式。汽轮机主蒸汽压力为30MPa,主、再热蒸汽温度为620℃,低压缸排气背压为9.6kpa;最终给水温度为302.9℃。
2、招标范围:氢氧化钠年度单价合同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条件:
投标人须为 及所属单位的合格供应商,且不处于供应商暂停投标的期限内。
3.2 专项条件:
3.2.1 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危化品生产许可证;运输单位具有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许可证。投标人如非产品生产制造商,需提供生产制造商的授权代理书,生产制造商的危化品生产许可证,运输单位的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许可证,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3.2.2 业绩要求: 投标人提供自2016年1月1日以来合计供应1000吨及以上液碱的销售业绩,或者具有1个及以上与电厂用户签订的年度供应的业绩证明,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3.2.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4 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3.2.5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通过 全流程电子招标,有意向的投标人可登陆 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4.2 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4.2.1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2019年 6月12日 9时起至 2019年6月18 日00时止),可网上购买招标文件,点击左侧快捷菜单“购买招标文件”中“购买”按钮进行购买或者点击“加入购物车”后,选择“我的购物车”进行批量购买,招标文件支付方式只支持网上支付,在支付前请核实您银行账户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
4.2.2 购买招标文件时,在购买页面中填写的联系人必须是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的短信通知都将发送到此联系人,所有的澄清也都将通知此联系人。
4.2.3 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登陆成功后,点击“投标管理-->文件下载”,在页面右侧须先点击确认下载后方可查看并下载招标文件。点击文件名称,选择“另存为”,存到本机上即可。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4.2.4 招标文件购买失败或其他问题,客服010-51957458联系。
4.2.5 招标文件费:80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 ,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的,视为放弃投标资格。投标截止时间后, 自动关闭投标文件递交功能,拒绝接收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
5.2 投标人请于递交截止时间前登陆 进入投标文件递交页面。投标人的电脑和网络环境应当按照 要求自行准备,因申请人电脑配置或网络环境不满足 要求导致递交解密失败的,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3 递交时间截止后,招标代理机构在线开标,各投标人在线解密各自投标文件。开标过程记录在案,存档备查。
5.4 投标截止时间: 2019 年 7月1日10时00 分;
开标时间:2019 年 7月1日10时00 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