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重庆 -珞璜电厂脱硫用石灰石粉采购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 重庆市
1.招标条件
本华能重庆 -珞璜电厂脱硫用石灰石粉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华能集团 重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华能重庆 -珞璜电厂脱硫用石灰石粉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 重庆市江津珞璜镇。
2)规模: 一、二、三期工程已建有4×360MW+2×600MW机组。
3)标段划分和本次招标采购材料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珞璜电厂2019年9月至2020年8月脱硫用石灰石粉约35万吨,要求R250>95%、 CaO>50.4% 、水分<1%。按需通知供货,结算以实际计量为准。
4)交货地点: 重庆市江津珞璜镇。
5)交货期: 按需通知供货到珞璜电厂石灰石粉仓。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
4)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业绩要求:投标人2015年1月1日起至今至少有1项脱硫石灰石粉供货业绩,并提供业绩证明材料。
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日最大石粉产能不低于4000吨,年最大石粉产能不低于50万吨,并提供证明材料。
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采矿许可证。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参与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19 年 6 月 12 日9:00起至 2019 年 6 月 18 日17:00止。
4.2 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