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食堂餐饮服务外包经营管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
项目编号:0835-190F33603091 项目
项目
采购人
采购人 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包组 采购内容 投入金额 一 五山校区食堂经营管理 一次性投入不低于400万元、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对食堂包括门面、梯道、各楼层的加工场地、售卖场地、教职工餐厅、接待餐厅等设施设备等进行全面提升改造,以及就餐区域餐桌、餐椅等家具更新配置 二 燕岭校区食堂经营管理 一次性投入不低于350万元、最高不超过450万元,对食堂包括门面、梯道、各楼层的加工场地、售卖场地、教职工餐厅、接待餐厅等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更新改造,以及就餐区域餐桌、餐椅等家具更新配置 注:1.具体采购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 2.投标人可对个别包组或全部包组进行投标,但应对包组内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包组内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3. 本项目各包组推选三名中标候选人,投标人参与投标包组数量不受限制,但最多只允许中1个包组。若投标人同时为2个包组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则该投标人将被推荐为包组1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包组2则推荐综合得分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包组1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不再列为包组2的中标候选人。各包组中标候选人顺序由此类推。 4.本项目的评审流程按包组1、包组2的先后顺序进行。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承诺函原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须是已报名参加本项目并 (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 及中国 ( )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提供书面声明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6.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书面声明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7.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投标人中标后以子公司的名义为本项目提供服务。(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19年6月11日08:30至2019年6月18日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②已完成报名的投标人请按照招标文件“提示1:“南方招标与采购网交易平台注册登记指南和流程”进行投标人注册及报名工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本项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配套的法规、规章、政策。 2.本项目不组织集中现场踏勘,如投标人认为有必要进行现场踏勘,请于2019年6月19日上午9:00至16:30前往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具体踏勘要求详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