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项目所在地区 : 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 太平岭项目1、2号机组LOT130B 已通过审批/核准/备案,项目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 且已落实,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惠州核电 拟建设两台华龙一号机组,为1、2号机组,称为太平岭一期项目。
厂址位于广东省惠州市惠东县黄埠镇。电厂规划建设6台百万千瓦压水堆核电机组,分期建设,一期建设两台。项目1号机组浇灌第一罐混凝土目标日期为2019年9月30日。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不划分标段,本次招标内容为:太平岭项目1、2号机组共10套RRI板式换热器的设计、制造,以及安装与调试必要的专用工具、SE备品备件和消耗品、文件和运输等。
具体招标范围和要求以招标文件规定为准。计划交货日期: 第一批设备交货日期:2021年3月31日;第二批设备交货日期:2021年11月30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基本资格: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投标人须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投标人须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处于有限期内。
2. 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国家核安全局颁发的核3级换热器 的设计许可证和制造许可证,许可范围覆盖本采购包设备,且处于有效期内;或投标人须具有国家核安全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安全设备活动境外单位注册登记确认书,覆盖范围为核3级换热器 的设计活动和制造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
3. 财务要求
投标人银行资信记录、财务状况良好,不得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情形,具有近3年 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附件。
4. 信誉要求
投标人近3年内 无因违约、不恰当履行合同而导致的合同终止、仲裁和诉讼记录,无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有弄虚作假、串通投标不良行为记录或涉嫌串通投标受到违规处罚的记录 。
5. 其他要求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 ;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相互间存在直接控股关系或间接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 。
具备前述情况之一的,只能由其中一家企业 申请投标。如出现同时投标的情况,该多名申请人将同时被拒绝参加本项目投标。对同属一家母公司的各级子公司,但子公司为不同的法定代表人且独立经营,相互间无直接控股关系或间接控股关系,则只能由不超过两家子公司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如出现多家子公司同时投标的情况,招标人将选择最先投标的2家子公司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其他通用资格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款。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 获取时间:获取探寻文件的开始时间:2019年6月11日17:00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cp.cgnp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