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松山湖松湖花园10KV进线更换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HKG2019008-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松山湖松湖花园10KV进线更换工程(项目名称)已由 相关主管部门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东莞市松山湖房地产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项目
2.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 2.3本次招标项目的规模:本工程为松山湖松湖花园10KV进线更换工程,投资额约47万元。 2.4本次招标项目的投资金额:473,487.03元 。 2.5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控制价473,487.03元(其中包含的定额工日工资总额为人民币29,744.63元,含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等单列费人民币14,256.27 元)。 2.6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控制价编制
2.7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 。 2.8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 松山湖松湖花园10KV进线更换工程(按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高压进线柜、高压计量柜、电缆保护管PEΦ160、电缆埋管直线井、电缆埋管转角井等。2、本项目所用材料设备的采购、运输及保管。3、项目的报建、审批、安装、调试、验收、移交、配合整套启动调试和参加联合试运行、使用单位人员培训操作、维护、保管、保修等工作。4、本项目施工过程中保障相关电力设施安全运行的保供电工作。以上招标范围未尽事宜,请详见招标图纸,并满足设计文件的要求。5、招标控制价汇总表中单列的设计费按中标下浮率进行计算作为最终的设计费,由中标单位负责支付。 2.9本次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计划工期为9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为2019年06月24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9年09月21日。 2.10本次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或行业质量检验评定的合格标准。工程质量应确保一次性验收合格,确保达到使用功能要求。因验收不能通过或不能达到使用功能要求所需要发生的整改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3.1资质要求: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电监会28号令),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具备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四级(或以上)资质 3.2
■贰级或以上等级的注册建造师(或临时注册建造师),建造师注册证书中列明的专业类别为电力工程或机电工程。 ■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须为
■未在其他任何在建工程中任职项目经理。 ■拟投入本工程的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应符合《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开展取得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延续注册工作的通知》(东建市〔2014〕9 号)的要求。 ■根据《关于外省二级(含二级临时)建造师在莞执业的处理通知》(东建市〔2011〕29号)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不接受外省二级(含二级临时)建造师作为
3.3其他要求: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人应携带以下证件原件及相关资料于投标会现场备查,招标人不接受未携带相关证件资料的投标人,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本次投标人应携带的证件原件或相关资料有: ■1、投标人须知第5.1.2项要求到会投标人员的身份证原件; ■2、有效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均可) ■3、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的企业资质证书原件(正副本均可); ■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正副本均可); ■5、
■6、
■7、其他:提供1个或以上在东莞市内完成的合同金额20万以上的同类工程施工项目业绩合同及验收证明报告复印件(盖公章),需带原件核查。 (注:如上述原件发证机构未颁布纸质原件的,投标人应在发证机构信息系统打印证件证明信息并加盖企业公章,作为原件提交。) 3.5本次招标项目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时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06月10日至2019年06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08 时至 30 时,下午 17 时至 30 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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