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三小学倪家营分校新建项目智慧化校园建设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三小学倪家营分校新建项目智慧化校园建设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建设方为昆明经百实业,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三小学倪家营分校新建项目智慧化校园建设项目。
2.2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5交货及安装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完成运输、安装、调试及运行并验收合格。
2.6交货
2.8招标范围:(1)本项目规划建设以下智慧化校园系统及设备,即对以下系统按照招标方本招标文件的有关设计要求进行相应的经济优化设计与施工。小学部分:①综合布线系统、②网络设备、③校园广播系统、④教育录播系统、⑤云桌面系统、⑥智慧校园及物联网系统、⑦多媒体教学系统、⑧信息发布系统、⑨机房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本智慧化校园工程施工所需的部件、设备、器材、线缆、附件及其他所有相关材料的采购(包括订货、包装、运输、保管等)、各系统集成、安装、调试、测检及验收。整个系统的调试验收、竣工报验资料与竣工图纸准备、用户培训直至交付使用及维护保修、售后服务及技术支持等所有相关服务。
(3)本智慧化校园工程运行所需所有的软件的采购、安装、调试。
(4)投标人必须按上述项目整体进行投标,不得缺项、漏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行贿犯罪档案信息查询,招标人等可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相关信息。
3.2本项目对失信被执行人,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执行。由招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给评标委员会。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处理方法和评标标准:按《昆明市严重失信主体领域惩戒实施细则》标准扣减最终得分。
3.3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6】68号)的规定,在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若中标人有拖欠工资重大违法行为,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应当以查询函的方式统一向当地人社部门函请出具中标人“工资支付信用记录”等相关记录信息。
3.4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项目管理、风险承担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5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及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6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住建部颁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在有效期内),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具备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证(机电或电子信息或电气或计算机技术等专业)。
3.7技术负责人: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证(机电或电子信息或电气或计算机技术等专业),且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3.8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证(机电或电子信息或电气或计算机技术等专业)。
3.9投标人应具有良好财务状况,提供最近三年(2015至2017年)经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报表(2015年以后成立的公司,按成立年份提供)。
3.10企业类似项目业绩:投标人近五年(2014至今)至少承担过2项总投资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公共建筑智能化工程类似业绩。[提供原件的扫描件,需按以下其中之一提供业绩证明材料:①中标通知书;②合同协议书;③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无法体现工程内容及规模的不予认可]。
3.11省外企业应具有有效的入滇备案证或按《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出省建筑业企业管理方式改革的通知》(云建建【2015】342号文)管理规定进行企业资质信息登记。同时需按昆政办【2010】75号要求出具中标后在昆明市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的承诺函。
3.12企业信誉:(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近三年(2016年1月1日至今)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没有被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投标人当前未有不良记录(提供承诺或相关证明材料)。
(2)投标人上传的投标文件中必须包括截止至上传当天的失信信息材料,并由招标人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对中标人失信信息再次查询、核对;失信信息材料包括:①承诺未被行政机关认定为失信黑名单或者依法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②“信用中国”截图;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式系统截图;④云南省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平台网站截图。
3.13提供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年检合格)及拟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年检合格)。
3.14人员配备:配备的所有人员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社保证明材料)。
3.1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年___月___日___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昆明市平台公共服务系统(网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