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熟燃气热电联产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项目名称:常熟燃机热电联产项目
项目资金来源:33.3%为企业自有资金作为资本金,其他建设资金拟用银行贷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江苏省常熟市高新技术开发区
建设单位:常熟发电有限公司
建设规模:2套100MW级燃机热电联产机组+1台50t/h供热应急燃气锅炉,并留有扩建条件
项目整体进度:第一台机组计划于2020年10月投产;第二台机组计划于2020年12月投产。
2.2 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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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数量 |
招标范围 |
招标文件费用(元) |
1 |
招标范围: 常熟燃机热电联产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以及根据委托人需要划入基建费用的其他项目的造价咨询。本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包括: 1.对工程概算(包括收口概算、批准概算和执行概算)和限额设计进行审查,保证设计内容、标准控制在概算指标内,没有漏项、重复项现象的发生,并提供审查意见书。协助招标人编制工程投资控制指标分析,并控制设计概算水平; 2.根据本项目签订的合同及其配套概、预算定额(不足部分参照相应行业、地方有关定额)的规定(计算规则)完成各项建筑安装工程量(包括甲供设备工程量)的计算、核定工作。 3.负责对设计变更单工程量、委托方材料代用及现场签证、委托方另外委项目工程量及费用进行核算工作; 4.根据委托人需要,协助委托人进行附属及零星工程、中间结算(建设过程中阶段性结算)、竣工结算的编制和审核工作,并根据2013年版《火力发电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规定》将费用按性质划分到所属费用科目; 5.依据现场施工进度,配合委托人工程进度款支付审核工作,及时向委托人提供已完项目清单工程量; 6.对委托人在施工过程中遇到的有关计价和造价控制方面的问题及时提出建议和解决办法,并提供相应的测算和分析资料,配合委托人进行工程洽商、变更及合同争议的鉴定和索赔; 7.按照《预规》、《定额》的规定进行工程量的回归,并做好批复概算、执行概算、及合同工程量的对比分析工作; 8.对委托人提供的工程项目结算书进行审核,编制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后送委托人审批; 9.编制竣工决算所需的合同拆分等工作,配合委托人编制工程财务竣工决算报告(含项目转固定资产等工作); 10.配合委托人完成本工程项目咨询业务范围内的审计工作,包括配合委托人完成工程结(决)算审计; 11.委托人要求的其他有关造价咨询内容;造价咨询服务包括进行上述工程范围内的建安、设备、材料核算,完成工程造价管理资料归档等工作。 |
1000 |
注:以上为参考参数和数量,具体参数、数量及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序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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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基本资格要求 |
业绩及专项资格要求 |
1、 |
1.1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对于同一项目中的有相互制约(例如监理和被监理)关系的标段,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也不得在同一项目的相应标段投标。 1.2应具有履行与招标标的相同或相近服务项目的能力和相应资质要求;具有完成服务项目需具备的专业技术、资金、设备设施、人员组织、管理能力、业绩经验等。 1.3在近3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在公司无处置期内的供应商严重不良行为记录。 1.4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网站查询为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资格未被暂停或取消。(请投标人自行查询相关网站,并将查询情况截图附投标文件内。) 1.5在近3年内未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或在近3年内未发生过两次较大安全事故,或在近1年内未发生过较大安全事故,或近1年内在系统内单位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1.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2.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 2.2业绩要求:近五年内,投标人应完成不少于一个国内50MW(联合循环功率)及以上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机组工程已竣工投产项目建安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业绩,或两个300MW级(单机)及以上燃煤发电机组工程已竣工投产项目建安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业绩,并提供合同复印件(需提供合同封面、签字盖章页和表征主要工作范围和服务范围的页)。 2.3项目经理资格:具有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具备相同或类似工程业绩。 2.4其他:应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有资质机构颁发的ISO9000系列认证书或等同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以“认证认可业务信息统一查询平台”网站或相关认证机构网站查询为准,且未被列入暂停、撤销状态。(请投标人自行查询相关网站,并将查询情况截图附投标文件内。) |
注: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业绩数量以满足资格要求的合同复印件数量为准。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须同时提交能证明投标人满足业绩资格要求的合同复印件(合同封面、签字盖章页和表征主要工作范围和服务范围的页)、用户及联系电话等。否则招标人有权将该投标文件视为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19年6月4日至2019年6月11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