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政储出【2017】8号地块商品住宅 (设配套公建)和商业商务用房项目地板采暖工程公告
招标编号:TC190W55T
1. 招标条件
杭政储出【2017】8号地块商品住宅 (设配套公建)和商业商务用房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杭州中冶名泽房地产开发 ,建设地点为杭州市西湖区东至教工路、南至今日嘉园、保亭路、西至规划支路二、北至翠苑单元西溪商务城地区FG04-R21/C2-02地块,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
该整体工程建设所需的 杭政储出【2017】8号地块商品住宅 (设配套公建)和商业商务用房项目地板采暖工程 已具备招标条件,
2. 分包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分包工程
2.2 本分包工程的建设规模:本项目为杭政储出【2017】8号地块商品住宅(设配套公建)和商业商务用房项目,包括XH0903-R21-03地块和XH0903-B1/B2-14地块,其中XH0903-R21-03地块规划产品类型为高层住宅,总建筑面积43116.76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25362.1平方米(含配套用房446.76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7754.66平方米。XH0903-B1/B2-14地块规划产品类型为商业办公,总建筑面积41699.1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26661平方米(含配套用房46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5038.1平方米。 合同估算价:250(万元) 2.3 本分包工程的建设地点 杭州市西湖区东至教工路、南至今日嘉园、保亭路、西至规划支路二、北至翠苑单元西溪商务城地区FG04-R21/C2-02地块。 2.4 本分包工程的计划工期 日历天(按合同约定) 2.5 本分包工程的标段划分(如果有) 无 2.6 招标范围: 本分包工程分包人施工的工程范围如下: (1)招标范围包括1#~5#楼精装修住宅户内地板采暖工程的设备(包括分集水器、发热电缆等)供货、安装(含甲供设备)、调试验收。报价应包括招标范围内规定的所有工作内容,包含的设备费、施工安装费、施工图设计深化费、调试费、利润、税金、成品保护费、运输保险、维修保护费、特殊工具服务费、测试验收费等为完成本工程一切工作内容的费用。壁挂炉(包括壁持炉整机、烟道及附属配件)、温控面板甲供。 (2)工程图纸范围内容、设计变更、甲方下发的工程指令、合同约定内容及补充追加工作内容。 (3)精装修交付后的入户调试工作。 (4)投标人需根据招标人的施工计划,在毛坯验收前部分户内地板采暖工程需配合隐蔽工程先行施工,相应的材料、设备、人员、机械等需及时跟进,无条件服从甲方的指令。 (5)投标人需根据招标人的实体样板区开放节点,配合实体样板房先行施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并具有 / (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 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机电工程 专业 贰 级以上(含)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资格审查。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整体工程的 / (各标段分包工程名称)中的 /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分包工程)。 4.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9 年 6 月 6 日至 2019 年 6 月 10 日,每日上午 9 时至 11 时,下午 14 时至 16 时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