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保卫委托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地点:河南省新乡市凤泉区宝山东路#184
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有资金
二、本次招标标段情况
标段名称:新乡豫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保卫委托服务项目
招标范围:正式保安46人,其中管理人员2人,巡逻8人(四班三运转,每班2人),行政楼4人(四班三运转,每班1人),135MW机组门岗8人(四班三运转,每班2人),30MW机组门岗8人(四班三运转,每班2人),西门岗8人(四班三运转,每班2人),20万网控门岗4人(四班三运转,每班1人),20万燃料集控楼门岗4人(四班三运转,每班1人)。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岗位或保安总人数。
服务期限:1年。
招标文件费用:2000元/套。投标人应按标段单独打款,不得与其他标段合并打款。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投标人应是合法纳税人资格。
3.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投标人应经营状况良好,最近两个报告期未发生资不抵债的情况(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5.投标人在近 3 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投标中提供虚假资料、串通投标现象、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6.投标人在近3年内不存在重大安全事故,或在近3年内不存在两次较大安全事故,或在近1年内不存在较大安全事故,或近1年内在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投标。
8.投标人与公司及所属单位无任何纠纷。
9.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和信用中国不得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黑名单记录。
(二)专项资格要求(以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料为准,原则上不再澄清)
1.投标人应具有公安机关核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2.提供2014年1月1日以来至少两个火力发电企业保安服务业绩(需提供与业绩相对应的业主方出具的服务证明)。
四、发售招标文件事宜
公告时间
2019年06月03日~ 2019年06月07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通过电子邮件发售,不接受来人现场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