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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市棚户区改造七期新丰村地块回迁安置房采购项目招标公告-变更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6-06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次数:0

佳木斯市棚户区改造七期新丰村地块回迁安置房采购项目(二次)

招 标 公 告

    佳木斯市新时代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 的委托,对佳木斯市棚户区改造七期新丰村地块回迁安置房采购项目(二次)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国内合格投标人前来参加。

一、项目编号:ZZ91270HW04540117  

二、项目

三、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四、采购预算:18,652,400.00

五、资金性质:自筹资金;

六、招标内容:

序号

房屋户型(m2)(含公摊)

房屋类型

数量(户)

总面积(m2)

每平米均价

主要要求

1

80-90

住宅、高层

25

5200

3587(含初装费、含税价格)

房屋要求:

1、质保时间:按回迁入户日期起执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

2、房屋质量: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及相关法律规定。

3交房标准:证照齐全,房源手续合法、产权清晰、无抵押、冻结、查封、权属纠纷等情况

4、其它要求:房屋水、电、暖、燃气等生活设施齐全完好,小区内配套设施齐备,达到入住条件;

2

90-100

住宅、高层

33

备注:最终购买存量商品房套数及面积以实际发生为准。

七、交货时间:按合同约定时间进行交付;

八、投标人资格要求:

1、拟参加本项目潜在投标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拟参加本项目潜在投标供应商须具有房地产开发三级及以上资质;

3、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未被列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 )记录综合查询被执行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中国 (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八、报名方式及时间:

潜在供应商请于20190530日至20190605(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时至17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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