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市棚户区改造七期新丰村地块回迁安置房采购项目(二次)
招 标 公 告
受佳木斯市新时代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 的委托,对佳木斯市棚户区改造七期新丰村地块回迁安置房采购项目(二次)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国内合格投标人前来参加。
一、项目编号:ZZ91270HW04540117;
二、项目
三、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四、采购预算:18,652,400.00元 五、资金性质:自筹资金; 六、招标内容: 序号 房屋户型(m2)(含公摊) 房屋类型 数量(户) 总面积(m2) 每平米均价 主要要求 1 80-90 住宅、高层 25 约5200 3587元(含初装费、含税价格) 房屋要求: 1、质保时间:按回迁入户日期起执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 2、房屋质量: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及相关法律规定。 3、交房标准:证照齐全,房源手续合法、产权清晰、无抵押、冻结、查封、权属纠纷等情况; 4、其它要求:房屋水、电、暖、燃气等生活设施齐全完好,小区内配套设施齐备,达到入住条件; 2 90-100 住宅、高层 33 备注:最终购买存量商品房套数及面积以实际发生为准。 七、交货时间:按合同约定时间进行交付; 八、投标人资格要求: 1、拟参加本项目潜在投标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拟参加本项目潜在投标供应商须具有房地产开发三级及以上资质; 3、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未被列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 )记录综合查询被执行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中国 (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八、报名方式及时间: 潜在供应商请于2019年05月30日至2019年06月05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时至17时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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