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仁发电有限公司公务用车租赁(二次)招标公告
1 项目概况:
本招标项目贵州兴仁发电有限公司高效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同步建成脱硫脱硝。本次招标为 2019 年公务用车租赁。
2 建设地点:贵州省黔西南州兴仁市巴铃镇
3 招标范围:
贵州兴仁发电有限公司 2019 年公务用车租赁
3.1 租赁排量 1.8-2.0T,公里数 10 万以内,原裸车价 18-25 万元(不含车辆购置税) 轿车 2 台;
3.2 租赁排量 1.6-1.8L(含)以下,公里数 10 万以内,小型客车,原裸车价 18 万元(不含车辆购置税)以内轿车 3 台;
3.3 租赁排量排气量 2.0-3.0L(含)以下,公里数 10 万以内,原裸车价 38 万元(不含车辆购置税)以内 7 座商务车 2 台;
3.4 本次租赁车辆数量为 7 台,租赁人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减车辆数量,按实际使用车辆及单价按月据实结算。
3.5 租赁期限: 2019 年 7 月 27 日至 2020 年 7 月 26 日,365 日历天(具体日期以合同签订的为准)。
4 投标方资格要求:
4.1 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4.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3 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车辆租赁营运资质。
4.4 业绩要求:投标人在近 5 年内至少完成 1 个车辆租赁服务业绩,需附合同主要内容及签字盖章页的复印件。
4.5 具有良好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6 投标人近 5 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4.7 投标人近 3 年内无因违法违规等自身行为受到经济诉讼的情况。
4.8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所承包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
4.9 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4.10 投标方未被列入不合格供应商名单。
4.1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2 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获取方式:登录凭企业CA 证书电子钥匙申购招标文件并办理后续投标事宜
5.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9 年 6 月 4 日至 2019 年 6 月 17 日 17:00 时。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说明下载投标文件!
联系人:马工
电话:010-51957412
手机: 18701298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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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q 号:1051008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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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在线qq:1051008819(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