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西潘风电场三期工程项目风力发电机组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
盂县隶属于山西省阳泉市,位于山西省东部盆地,地处太行山西侧,地理位置介于东经112°33′~113°29′24″、北纬37°34′12″~38°18′36″之间,总面积2439km2。东与河北省平山县、井陉县和山西省平定县接壤,西临阳曲县,南连寿阳县与阳泉市郊区,北靠五台县与定襄县。盂县西潘风电场三期工程位于山西省盂县西潘乡西南部山脊,风电场西北边界与阳曲县交界,本期风场范围介于东经113°3′0.57″~东经113°8′53.55″、北纬38°16′18.76″~北纬38°19′36.57″之间,所在区域山脊连续性较好,部分山脊植被较为茂密。
本项目由招标人自主开发,并将为本项目注册成立项目公司,负责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招标完成后,将由招标人或招标人注册成立的项目公司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 个标段,本次招标内容为:
本次招标的供货范围要求提供全新制造、技术先进、性能稳定、安全可靠、包装完整的成套并网型风电机组及相关服务和质保期服务。
本项目总装机容量为30MW,投标机型总容量上浮不应超过1台单机容量的50%(混排机组以较大容量机组为准)。
机位数量: 12台,投标机型台数不应超过机位数量。
具体招标范围和要求以招标文件规定为准。
计划交货日期:
预计在2020年06月完成交货。最终交货期以招标人书面正式通知为准(招标人提前二个月通知投标人)。投标人应满足招标人初步拟定的交货期,并提供自己的交货进度具体方案。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基本资格: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投标人应通过ISO9000或其等效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2. 资质要求:投标人应为风力发电机组制造企业,并具备按照招标要求短期内及时完成供货的能力。
3. 财务要求:注册资金要求不低于人民币贰仟万元,或等同金额外币。
4. 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已有风力发电机组生产、供货和运行业绩。
5. 信誉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 其他要求
(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 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如果需要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件需要年检的,请确保提供的文件复印件已年检合格,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获取招标文件的开始时间:2019年5月31日17:00(北京时间);截止时间:2019年6月10日17:00(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