鄱阳银宝湖鸣山风电场风力发电机组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
鄱阳县隶属江西省,是江西省试点省直管县,位于江西省东北部、鄱阳湖东岸,介于东径116°23′45″至117°06′15″,北纬28°46′26″至29°42′03″之间,是环鄱阳湖经济圈的重要组成部分,北与九江市的彭泽县和安徽省东至县交界;南同余干县、万年县接壤;东以景德镇市昌江区、浮梁县、乐平市为邻;西北同九江市都昌县山水相连。
鄱阳鸣山风场位于鄱阳县东北面约33km的银宝湖乡,风场范围主要为低矮丘陵,整个山脊海拔介于30~119m之间。
本风场规划装机48MW,风场全部位于鄱阳县范围内。
本项目由招标人自主开发,并将为本项目注册成立项目公司,负责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招标完成后,将由招标人或招标人注册成立的项目公司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 个标段,本次招标内容为:
本次招标的供货范围要求提供全新制造、技术先进、性能稳定、安全可靠、包装完整的成套并网型风电机组及相关服务和质保期服务。
本项目总装机容量为48MW,投标机型总容量上浮不应超过1台单机容量的50%(混排机组以较大容量机组为准)。
机位数量:19台,投标机型台数不应超过机位数量。
具体招标范围和要求以招标文件规定为准。
计划交货日期:
预计在2020年6~9月完成交货。最终交货期以招标人书面正式通知为准(招标人提前二个月通知投标人)。投标人应满足招标人初步拟定的交货期,并提供自己的交货进度具体方案。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基本资格: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投标人应通过ISO9000或其等效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2. 资质要求:投标人应为风力发电机组制造企业,并具备按照招标要求短期内及时完成供货的能力。
3. 财务要求:注册资金要求不低于人民币叁仟万元,或等同金额外币。
4. 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已有风力发电机组生产、供货和运行业绩。
5. 信誉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 其他要求
(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 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如果需要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件需要年检的,请确保提供的文件复印件已年检合格,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获取招标文件的开始时间:2019年06月03日17:00(北京时间);截止时间:2019年06月10日17:00(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