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江核电厂3、4号机组排洪渠疏浚、大件桥改造及下游交通桥重建工程招标公告
2. 招标概况
2.2项目名称:海南昌江核电厂3、4号机组排洪渠疏浚、大件桥改造及下游交通桥重建项目。
2.3项目概况:
(1)海南昌江核电厂3、4号机组大件道路桥改造路桥全长48.82m,桥宽14.54m,车行道宽度为9m,设计使用年限50为年;
(2)海南昌江核电厂3、4号机组下游交通桥全长107.3m,桥宽8.06m,车行道宽度为7.5m,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
(3)海南昌江核电厂3、4号机组排洪渠疏浚治理长度为6.642km,其中护岸长度为0.883 km,清淤疏浚长度为3.928 km,清障长度为2.401 km。
(4)海南昌江核电厂3、4号机组大件道路桥下游920m处现有交通桥一架需拆除,主桥长约23m,两侧引桥各15m长,宽度约7.5m;栏板高度约0.95m;桥顶标高约为10.07m;下部桥洞净宽约14m。
2.4招标范围:海南昌江核电厂3、4号机组大件道路桥改造、下游交通桥拆除及重建工程全部施工图对应的施工内容,包含灌注桩施工、现浇横梁施工、现浇面层、两侧给排水电缆等管线改造及临时通道施工等内容;排洪渠疏浚设计占地范围图内全部内容,包含围栏拆除工程、疏浚、清障等内容。
2.5建设地点/项目地点:海南省昌江县海尾镇塘兴村昌江核电站
2.6计划工期/服务期:2019年07月01日-2020年07月15日,具体工期以招标人批准的三级进度计划为准(如有)。其中排洪渠疏浚工程及下游交通桥重建工程开工时间根据业主征地进展,进行调整。
2.7质量要求或标准: 合格
3.招标文件发售
3.1招标文件售价: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2000 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3.2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请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在线注册,交纳标书款及投标保密承诺函的签署盖章(格式见主页滚动栏),点击报名前需上传标书款汇款回执单、投标保密承诺函、营业执照(以上文件需连续扫描为一个PDF文件后上传),报名文件经招标人审核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
3.3发售时间: 2019 年 6 月 4 日 9:00 — 2019 年 6 月 10 日 17 :00 (北京时间)
4. 投标文件的提交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期: 2019 年 7 月 5 日 9 : 00
5.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招标项目的相关人员、设备、财务、技术能力。
(2)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行业的规定。
(3)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技术、服务能力并满足下列要求:
A.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成立的合法法人实体并在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
B. 投标人能够满足招标人的质量保证体系要求,能够根据其所承担的项目任务和责任制定和实施质量保证大纲,并对质量保证大纲的有效性、所提供的项目质量和服务负责。
(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5)项目经理资格:一级注册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且在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高级工程师职称。
(6)安全生产许可证:有,且在有效期内。
(7)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财务状况良好。
(8)业绩情况:五年内类似项目施工业绩至少1项。
6. 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6.1作为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标书的;
6.2 购买标书的厂家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7.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提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 保密及廉洁
贵单位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见投标保密承诺函),并遵守相关廉洁协议。
10. 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