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项目所在地区 : 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太平岭项目1、2号机组LOT2A除盐水站 已通过核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 且已落实,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惠州核电 拟建设两台华龙一号型百万千瓦级压水堆核电站,称为太平岭项目 1、2号机组,厂址位于广东省惠州市惠东县黄埠镇境内的红海湾西北岸。
电厂规划建设6台百万千瓦压水堆核电机组,分期建设,一期建设两台。项目1号机组浇灌第一罐混凝土目标日期为2019年9月30日。电站的设计运行寿期为60年。在整个运行寿期内,电厂的平均可用率将达到82%。项目建设总工期从每台机组第一罐混凝土浇灌到商业运行不超过56个月。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不划分标段,本次招标内容为:太平岭项目1、2号机组LOT2A除盐水站。
具体招标范围和要求以招标文件规定为准。计划交货日期:第一批交货日期:2021年1月31日;第二批交货日期:2021年7月31日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基本资格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
投标人必须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投标人应通过ISO9001系列质量体系认证,且处于有效期内。
2. 财务要求:
投标人银行资信记录、财务状况良好,不得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情形,具有近三年 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附件。
3. 业绩要求:
近5年内 ,投标人须在国内至少具有1项已投运1000MW及以上发电机组除盐水系统的整体设计和设备成套供货的工程业绩 。
4. 信誉要求:
近两年内 无因违约、不恰当履行合同而导致的合同终止、仲裁和诉讼记录,无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受到违规处罚的记录 ;
近三年内 ,投标人应无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记录。
5. 其他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 ;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相互间存在直接控股关系或间接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 。
具备前述情况之一的,只能由其中一家企业 报名申请投标。如出现同时报名的情况,该多名申请人将同时被拒绝参加本项目投标;对同属一家母公司的各级子公司,但子公司为不同的法定代表人且独立经营,相互间无直接控股关系或间接控股关系,则只能由不超过两家子公司报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如出现多家子公司同时报名的情况,招标人将选择最先报名的2家子公司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其他通用资格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款。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 获取时间:获取招标文件的开始时间:2019年5月31日15:30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cp.cgnp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