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霞浦核电 2019-2021年综合服务外包项目(重新招标)
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福建省宁德市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霞浦核电 2019-2021年综合服务外包项目(重新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霞浦核电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华能霞浦核电 成立于2015年7月13日。由华能核电开发 、华能国际电力开发公司、华能国际电力股份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 、福建福能股份 、宁德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 按照30%、22.5%、22.5%、10%、10%、5%的出资比例注册成立,注册资本金4.6亿元。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 ,负责建设和运营福建霞浦核电工程1台60万千瓦高温气冷堆核电项目和4台百万千瓦级压水堆核电项目。
华能霞浦核电项目位于福建省宁德市霞浦县长春镇,是国内难得的沿海核电厂址。厂址位于东冲半岛东北部,福宁湾西南岸,距离宁德市约63km,距离霞浦县约15km。项目于2007年开始选址,2014年完成初可研报告评审,2015年5月15日取得了国家能源局关于霞浦核电厂址开展厂址前期论证的复函,列入国家核电中长期发展规划。
规模:宁德市枢纽站综合楼3层中部办公区使用面积约1200平米;霞浦县开发区泵站区域面积约为660平米。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公司拟对以上宁德办公区及霞浦泵站区域的综合服务进行外包,主要包括宁德市枢纽站综合楼3层中部办公区及霞浦县开发区泵站区域的保洁、消防保卫、食堂管理、绿植租摆、绿化养护、垃圾清运、司勤服务、文员礼仪服务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
4)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须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堂管理的分包单位须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但须提供分包意向书。
业绩:投标人须提供2014年1月1日至今不少于3项且单个合同额不小于200万元的同类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19年5月28日9:00起至2019年6月 3日17:00止。
点击左侧快捷菜单“购买招标文件”中“购买”按钮进行购买或者点击“加入购物车”后,选择“我的购物车”进行批量购买,招标文件支付方式只支持网上支付。
4.2 联系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c.ch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