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泷悦华庭”项目精装修新风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我司开发的郑州“泷悦华庭”项目,经审批准予建设。为择优选定合作单位,现决定对本项目新风系统采购及安装工程进行招标,凡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具备规定资格条件、有意投标的企业法人,均可向招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参与本项目投标。
一、项目概况:
1、招标人
2、项目
3、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及其文件号:/ 4、项目建设地点(包括四至范围):经南十四路以南、经南十五路以北、经开第十六大街以东、经开第十七大街以西。 5、项目建设规模:拟建总建筑面积为205161.89㎡ 6、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26.9亿,本项目投资额13800875.99元 7、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落实 二、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的范围概述如下,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投标须知的相关内容。 1、招标范围:郑州“泷悦华庭”项目精装修新风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设计、货物供货、安装、调试、培训、验收、技术服务(包括技术资料、图纸的提供)、质保期保修等的全部内容。 2、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供货期、安装工期及供货 4、质量要求:符合新风系统采购及安装工程配置标准和技术文件准中的全部要求、符合国家及地方关于新风系统采购及安装工程及验收等方面的各项规范。 5、质量保证期为当批次集中交房后二年。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对投标人资质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若为代理商,需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专项唯一授权。 3、拟派项目经理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不含临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本单位员工,需提供劳动合同及2018年10月1日以来投标企业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以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或查询清单为准),没有在建项目(出具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的加盖单位公章书面承诺); 4、业绩要求:投标产品2016年1月1日以来需具有含税合同金额不少于1000万人民币的供货业绩至少三份(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需提供合同原件,合同需体现时间、地点、合作范围、合作单位名称、 项目联系人:李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