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华润电厂二期2×660MW超超临界燃煤机组工程工程保险招标公告 |
一、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人:阜阳华润电力有限公司 * 项目地点:阜阳市 项目规模:2×660MW燃煤发电机组 项目资金来源:自筹 项目名称:阜阳电厂二期2×660MW超超临界燃煤机组工程 标段名称:工程保险 招标内容和范围:投保险种:安装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 被保险人:阜阳华润电力有限公司; 保险经纪人:是指服务于招标人的保险中介机构,本招标项目的保险经纪人为华润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本招标项目的保险经纪费比例为保单载明的保费(含增值税)的15%; 投标份额:100%。 主要指标:详见招标文件第四卷合同条款和第五卷技术规范及要求。 交货期/工期:1、建筑安装期:预计工期26个月;包括整个工程的土建、安装以及试车期(含168小时试运行期)。 2、保证期:自工程竣工验收之日后12个月。 (注:正式起保及截止时间以投保人/保险经纪人正式通知为准,初步计划2019年10月开工。) 注: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为准。 二、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资格条件:1)资质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成立、由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原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开展财产保险业务、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保险公司授权的分支机构(不能以保险公司总公司名义进行投标,如以总公司名义投标的按否决投标处理);2)投标人必须持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经营财产类保险业务许可证、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提供复印件加盖法人公章);3)偿付能力充足率:最近四个季度末偿付能力充足率大于150%(不含);4)最近一季度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分类监管评价结果为 A 类或 B 类。 2.业绩要求:2018年度投标人总公司原保险费收入不低于50亿(人民币)(以投标人经过审计的2018年度财务报表为准,如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还未形成,以银保监会认可的金额为准)。 3.项目经理:无 4.安全要求:无 5.联合体投标人:允许,联合体内的每家保险公司的资质都必须符合投标人资格审查要求。 6. 投标人(含联合体投标的成员单位)不属于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查明的失信被执行人。 7.其他要求:1)参加投标的单位必须经营状况良好,且未受过被银保监会(原保监会)或各地银保监局(原保监局)接管处理;2)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参与投标必须取得其总公司(法人)唯一授权;同一法人的不同分支机构不得同时成为同一标段的投标人。 备注: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发售时间 2019年05月28日- 2019年06月04日 (二)招标文件价格 购买招标文件需支付招标文件工本费人民币500元整。招标文件自愿购买,一经售出,费用概不退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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