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 2019年至2020年第一季度营销技改类低压集抄建设项目施工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002200000047615)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广州
一、招标条件
广州 2019年至2020年第一季度营销技改类低压集抄建设项目施工(招标编号:0002200000047615),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一)标的清单及分包情况如下:
本项目分7个标段。
序号 | 建设单位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标段预算价(万元) | 最高限价(万元) | 工期 | 中标比例 | 招标文件收取费用(元) | 保证金(元) |
1 | 广州 | 1 | 中心城区标段 | 2409.85 | /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0年3月30日 | 100% | 500 | / |
2 | 广州 | 2 | 白云局标段 | 725 | /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0年3月30日 | 100% | 200 | / |
3 | 广州 | 3 | 从化局标段 | 599 | /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0年3月30日 | 100% | 200 | / |
4 | 广州 | 4 | 番禺局标段 | 1567.81 | /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0年3月30日 | 100% | 500 | / |
5 | 广州 | 5 | 花都局标段 | 746 | /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0年3月30日 | 100% | 200 | / |
6 | 广州 | 6 | 南沙局标段 | 242 | /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0年3月30日 | 100% | 200 | / |
7 | 广州 | 7 | 增城局标段 | 539 | /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0年3月30日 | 100% | 200 | / |
合计 | 6828.66 | 0.0 |
(二)项目概述:为广州 2019年至2020年第一季度营销技改类低压集抄建设项目提供现场施工、调试服务。包括:计量装置(含电能表、互感器、表箱、开关等)的更换、改造,低压集抄装置的安装调试工作。
(三)采购范围:广州 2019年至2020年第一季度营销技改类低压集抄建设项目施工(适用范围包含2019年年中新增营销技改类低压集抄建设类项目,以及2020年1-3月份统建小区业扩新增类低压集抄建设项目)。具体为:白云、从化、番禺、海珠、花都、黄埔、荔湾、南沙、天河、越秀、增城等11个区局业主单位低压集抄建设、改造项目的施工。
(四)报价方式:下浮率报价
(五)结算方式:按照第三方审定的造价乘以(1-投标下浮率)进行结算。
(六)有效报价区间:投标人按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报下浮率(下浮率≥0%),如报价高于15%的必须附详细的成本分析报告。成本分析报告需充分说明单价和费用的组成、降低成本的合理措施及在其他工程中应用过的经验,未提供成本分析报告视为原则性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七)框招结果有效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0年3月30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通用资格: | |
通用资格要求 | |
序号 | 内容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企业法人或具有企业法人授权的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
2 | 能提供营业执照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按年度在规定的期限内,通过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机关报送年度报告。 |
3 | 非联合体投标。 |
4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5 | 提供银行商业信用证明及2016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连续两年的财务状况证明。财务状况证明要求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
6 | 盖章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使用投标专用章需有效授权。投标文件如由授权代表签字的,附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7 | 投标文件封面需加盖公章或电子签章。 |
8 | 投标文件(如报价文件等资料)没有出现缺漏项。 |
9 |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没有对投标文件提出实质性修改。 |
10 | 投标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
11 | 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否决投标情形的。 |
12 | 不符合招标文件其他否决投标条件的。 |
13 | 不属于及其下属分省、子公司通报处罚且处罚期未满的,或由及其下属分省、子公司取消投标资格的且未解冻的。 |
14 | 不属于及其下属分省、子公司取消其投标资格的且在取消资格期限内的。 |
15 | 不存在投标文件响应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虚假投标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在其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的资格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剩余生产能力表、试验报告、故意修改招标文件明确列明的技术参数并对其进行响应等)。 |
16 | 注册资本在1000万元及以上。 |
17 | 从2016年01月0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当天,完成过同类的营销维修或营销工程施工类项目业绩大于800万。证明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项目合同等。证明业绩所提交的证明文件,金额部分不可有涂抹、修改痕迹。 |
18 | 投标人按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报下浮率(下浮率≥0%),如报价高于15%的必须附详细的成本分析报告。成本分析报告需充分说明单价和费用的组成、降低成本的合理措施及在其他工程中应用过的经验,未提供成本分析报告视为原则性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19 | 自投标截止日前180天内未发生因施工原因造成的重大人身死亡事故,90天内未发生因施工原因造成的人身死亡事故。 |
20 | 自投标截止日前3个月内未发生因施工原因造成的一般质量事故,6个月内未发生因施工原因造成的重大质量事故,一年内未发生因施工原因造成的特大质量事故。 |
21 | 投标人应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承修类五级或以上,并同时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
22 | 施工方应指派专门的项目经理,以响应业主业务需求,项目经理要求具备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已取得执业证书且在投标申请报名单位注册,同时持有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招标人通过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主要负责人或授权的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