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旅投·普洱十号院(旅投·福莲山居)项目二期建设工程电梯采购及安装 招标人为: 普洱旅投房地产开发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受招标人 普洱旅投房地产开发 的委托,现对 旅投·普洱十号院(旅投·福莲山居)项目二期建设工程电梯采购及安装 进行公开招标,特欢迎具有相应实力的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
第三部分报价:质保期外易损、易耗件(品)报价,不含在投标总报价中,包含设备费、安装费、交通费、调试费等全部费用在内的综合单价。作为产品保修期满以后,进行损耗件更换安装的结算依据。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电梯生产制造能力的制造商或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
4.2具备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包括经销本项目招标产品及电梯安装;
4.3投标人为电梯制造商时应具备:(1)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特种设备(电梯)制造许可证”(曳引驱动无机房乘客电梯)A级资质(2)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电梯安装资质证A级。
投标人为代理商时应具备:(1)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特种设备(电梯)制造许可证”制造商的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代理授权书,授权合法有效,内容清晰明确。不接受同一品牌电梯生产厂家同时授权两家及以上投标人参于投标。(2)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电梯安装资质B级及以上。
若电梯制造商直接参加投标的,该电梯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将不能参与投标。
4.4投标人所投产品须为全新原装正品,并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技术、节能、安全和环保标准。若产品纳入国家“实施强制性产品”的,须提供“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4.5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7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8业绩要求:自2014年5月至今有2个及以上的类似项目实施经验(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及检验合格证明材料原件为证明)。类似项目是指单个合同或标段签约合同价在金额在500万元以上的曳引驱动无机房乘客电梯供货安装项目。
4.9信誉要求:自2016年5月至今市场信誉状况良好,当前未因不良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停止投标资格,投标人未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官网中“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及“信用中国 ”的失信被执行人;
4.10财务状况:近年无重大亏损,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需提供2015年、2016年、2017年经会计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会计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申请投标者,请于2019年5月28日至2019年6月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二楼办公室(普洱市思茅区思亭路平原人家4幢)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售后不退。
5.3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证件资料供审验: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彩色复印件加盖公章);
2)资质证书(原件及彩色复印件加盖公章):
3)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代理授权书(原件,制造商除外)
4)法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5)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报名可不提供)
6)业绩证明材料(原件)
7)法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8)上述(1)-(2)项资料的彩色复印件请与(3)-(6)项资料复印件装订成册,否则不予接受报名资料。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9年6月 19日 15时00分,开标
6.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