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武汉天河机场 (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其武汉天河机场新建国际库项目法律咨询服务项目,公开邀请潜在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项目概况:1、本工程场址位于武汉天河机场货运区,规划为一类:物流仓储用地,南北长293.4米,东西宽183.5米。北侧为现有国际货运库,南侧为规划的邮政处理中心,西侧为机坪,东侧为横六路。在西侧设南、北两个出入口与机坪联接。在新建国际货运库的西侧设空侧雨棚,东侧设陆侧雨棚,南侧为贴建两层的营业厅等业务用房。2、国际货运站建筑面积24298. 12平方米,海关卡口建筑面积为838.67平方米。3、配套室外工程及供电、排污、给排水工程。工程概算为14214.4万元。
2、采购内容:武汉天河机场新建国际库项目全过程的法律咨询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为项目的招投标、竞争性磋商、竞争性谈判、直接采购、询价等活动提供法律服务;
(2)为项目的合同磋商、清标、签订合同、设计变更、现场签证、最终结算、竣工验收、政府审计等相关事务提供法律服务;
(3)为项目的立项、规划、土地征用、开工、工程竣工验收等涉及政府行政许可事项提供法律服务;
(4)协助甲方建立、完善项目部的项目管理制度及管理流程;
(5)协助甲方进行项目管理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6)参与甲方建设项目的民事、经济、行政纠纷的诉讼、仲裁、调查、调解或斡旋等工作。
3、预算金额:28.4万元(总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其报价无效)。
4、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武汉天河机场新建国际库项目结算完成。
5、服务要求:本项目的法律咨询服务机构应按采购人要求在本项目施工期间委派律师驻场提供项目的法律咨询服务工作,如跟换驻场人员须经得甲方同意,驻场人员每日须上下班报道,自行准备办公相关设备、食宿自理。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六章(项目需求及服务内容)。
6、项目编号:ZB0102-1905-ZCFW0183。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资质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成立的律师机构。
2、供应商委派的律师资质要求:取得律师执业证5年及以上。
3、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 hbgh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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