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冶招[2019]150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冶市人民医院门急诊综合大楼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冶财采计备[2019]0037号批准采购,项目业主为大冶市人民医院 ,建设资金来自多方筹措,招标人为大冶市总医院 ,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大冶市人民医院院内门诊医技楼西侧空基处。
2.2、本项目预算:本项目预算金额为295万元
2.3、交货期:合同签订生效,接采购人书面通知后,60日历天内,将买方书面通知供货数量的设备、材料全部运抵买方工地现场,到工地具备安装条件后60日历天内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合格,获得采购人所在地质量监督部门发给的电梯使用许可证,交付招标人使用。
2.4招标内容:门急诊综合大楼电梯采购及安装,包括5台电梯设备的制造、运输、装卸、仓储保管、二次搬运、材料、安装(包括井道改造费用以及机房所需预埋件、无吊钩和未开孔的处理、牛腿、钢梁等材料及施工的所有费用)、调试、随机备品配件及专用工具、检测检验、委托地方权威部门验收、成品保护、总包配合费、水电费、施工人员交通食宿保险、税金、设计院图纸审核费(如发生此费用)、人员培训、交付使用、质保期维修保养、售后服务,以及向招标人提供全过程形成的电梯图纸、记录、档案资料和其他相关服务等所有内容,即交钥匙工程。在安装、调试、验收过程中,如发现有漏项、缺件,卖方应无条件、无偿补齐,所发生的一切费用,视为已包含在卖方投标时的投标报价之中,且并不因此而影响交付买方使用的时间。投标报价为包干价,投标人应充分理解图纸及技术参数。
2.3、依据《黄石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评定分离的程序与方法(试行)》的通知(黄公共资源局发〔2018〕27号)、《黄石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评定分离定标工作指导规则(试行)》的通知(黄公共资源局发〔2018〕28号),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法实施招投标活动,有关条款详见招标文件相应章节描述。
3.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必须是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或者投标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正式授权的唯一品牌的代理商。如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产品为同一品牌,则该品牌的所有投标人的投标均无效。
3.3、投标人是制造商的,须具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A级及以上许可证和特种设备(电梯)安装改造维修B级及以上许可证。
3.4、投标人是授权代理商的,具备特种设备(电梯)安装改造维修B级及以上许可证,其代理产品的制造商须具有特种设备(电梯)制造A级及以上许可证。
3.5、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15、2016、2017年)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认定的财务报告,企业财务情况良好,近三年无亏损。
3.6、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6年5月23日-2019年5月24日)至少有一个已完项目单项合同金额达295万元及以上的类似电梯业绩(提供已完项目供货合同及供货验收证明材料,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
3.7、信誉要求: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文件中需提供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以上三项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最终评审以评标当天的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违反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黄石市 (以下简称“市 ”)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黄石 信息网—办事指南—会员网上注册指南》。
4.2、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即日起至 2019年5月 30 日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市 ”,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市 ”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19 年6月13 日 9 时 00 分。
5.2、 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5.3、现场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U盘备份)和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后,递交至大冶市 三楼开标 317 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