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2019年度煤灰销售项目招标公告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苏州热电厂煤机机组现运行总装机容量120MW,两台60MW抽凝式供热机组,配套三台240吨循环流化床锅炉,设置2座干灰库,每只灰库容积1000立方米(无灰场)。煤机地址:苏州市高新区长江路688号。
暂估全年粉煤灰量为6万吨。运输方式为船运,计量方式为:
(1)煤灰采用罐装船装运,重量计量采用船罐体积×粉煤灰比重的结算模式;
(2)比重暂按0.7688确定。
2.2本次项目招标范围包括:苏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2019年度煤灰销售。
本项目分3个标段,每个投标申请人可只投一个标段,也可同时投多个标段,每个标段的投标单价可以不同,但每个投标人只允许中一个标段,中标顺序为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标段划分见表1。
表1 标段划分
序号 |
标段 |
招标范围 |
1 |
一标段 |
暂定粉煤灰3.3万吨(占实际生产量的55%) |
2 |
二标段 |
暂定粉煤灰1.8万吨(占实际生产量的30%) |
3 |
三标段 |
暂定粉煤灰0.9万吨(占实际生产量的15%) |
2.3销售期限为:2019年7月1日-2020年6月30日,履行合同期间价格不作调整。
2.4本次投标要求及申明:
2.4.1最低价格限制:煤灰最低价格不得低于90元/吨。
2.4.2中标人履约期间内,必须无条件按照中标价格完成招标人的生产计划。
注:本项目最高价中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2016年以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质量事故;
(4)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1.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1.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投标。
2.专项资格要求:
资质要求:投标人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须包含 “煤灰”或“建材销售”相关内容。
注:请投标人特别注意,以上条款,均为本次投标资格要求的强制性条款,投标人必须满足,如资格不满足上述任一条款,评标委员会将在资格审查评审时否决其投标,被否决投标的。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19年5月23日09时00分到2019年5月28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购买: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可线上购买招标文件。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说明下载投标文件!
联系人:马工
电话:010-51957412
手机: 18701298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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