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嘉兴2号海上风电场项目陆上计量站土建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浙江省,嘉兴市
一、招标条件
本华能嘉兴2号海上风电场项目陆上计量站土建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国际电力股份 浙江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工程规模:华能嘉兴 2 号海上风电场工程位于杭州湾嘉兴市海域,场区中心点距离海岸约17km,水深10m 左右,本期风电场装机容量暂按300MW 设计,场址主要利用规划场址东部区域,该区域南北长约10.4km,东西宽约5.2km,总面积约47.5km2。本次可研设计采用220 kV 海上升压站+陆上集控中心,陆上集控中心布置在平湖独山港东部。风电场由12 回35kV 海底电缆汇流至海上升压站,经两台220/35kV 变压器升压后由两回220kV 海底电缆接入陆上集控中心,最终以一回220kV 线路接入系统变电站。本标段为陆上计量站土建工程。
工期要求:拟定于2019年7月1日开工建设,2020年2月28日前完成。。投标人根据现场踏勘及工期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保证足够的施工作业面,并满足招标人要求。
质量目标:本工程质量应满足华能国际电力股份 《风电工程建设考核标准》要求,并满足国家优质工程奖验评标准。建筑安装分项工程合格率100%;建筑安装单位工程合格率达100%。招标人鼓励投标人提出更高的质量标准,并在工程中实施。各投标人投标时必须明确达到优质成品的目标、指标和措施。
本标段范围:陆上计量站内的场区开挖回填及场地平整、地基处理、建筑结构、装修、给排水系统、火灾报警及监控系统、消防控制系统、公共广播系统、暖通系统、电气系统、场内绿化、进站道路及大门、围墙等施工工程。具体内容包括:
- 陆上计量站土建施工
①陆上计量站场地开挖回填及场地平整、进站及站内道路、护坡、挡墙、排水沟,站区围墙、大门、站区电缆沟、站区绿化等施工工程;
②依据设计单位对项目试验桩的要求,完成站内桩基试验所需试验桩的采购及施工,并做好与第三方试验桩以及工程桩检测单位的配合工作;
③站内所有建筑物及附属设施的主体结构、建筑、装饰工程,包括所有建筑物及附属设施的开挖回填、基础施工、结构、砌体及建筑装饰施工;
④陆上计量站建筑物沉降观测设施的采购、埋设和沉降观测。观测周期为施工期内的沉降观测工作,完工后并按照国家和行业有关规范要求出具相关报告移交招标人。
⑤必要的现场降水措施。
⑥投标人应根据现场地质条件及场地积水情况,选择合适的施工机械用于本工程土石方等现场施工,相应费用须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
- 陆上计量站照明施工,包括照明相关的接地、埋管、电缆敷设、照明等施工。
- 陆上计量站电气设备埋管。
- 防雷设施安装,站区接地网埋设。
- 陆上计量站给排水系统施工。
- 消防控制系统、火灾报警系统采购、埋管及电缆敷设、设备安装、消防系统调试、验收等工作,负责与海上升压站火灾报警、监控系统、消防控制系统、公共广播系统的联调,并服从招标人的工作安排。投标人负责第三方有资质的消防检测单位进行消防及火灾报警系统检测,并出具经消防部门认可的第三方检测单位的检测报告。
- 陆上计量站暖通系统设备采购及施工,包括所有室内外暖通管道采购、架设、设备安装及调试。
- 全场接地网导通测试并提供当地防雷检测部门出具合格接地报告、开关级差试验。
- 本标段所有甲供设备材料在指定地点的卸车、场内运输、保管、维护、安装及调试。
(10)乙供电气设备及材料采购、运输、安装、调试。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华能嘉兴2号海上风电场项目陆上计量站土建施工工程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通用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3.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2015年以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
(4)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专用条件
1.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须具有不少于3项包含220kV及以上升压站工程建筑主标段施工业绩或600MW级及以上电力工程建筑主标段施工业绩,需提供合同扫描件或竣工验收报告,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2.投标人应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项目经理: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注册建造师资质壹级执业资格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经验;同时必须为本公司的在职正式员工,并提供完整的证明材料;
4.项目经理业绩要求:近五年,以项目经理身份须具有220kV及以上电力工程建筑主标段工程业绩,须附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19年5月22日09时00分到2019年5月27日17时00分
点击左侧快捷菜单“购买招标文件”中“购买”按钮进行购买或者点击“加入购物车”后,选择“我的购物车”进行批量购买,文件费用支付方式只支持网上支付。
2.联系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c.ch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