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东莞燃机热电一期工程热网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东莞市
一、招标条件
本华能东莞燃机热电一期工程热网工程施工已由项目审批机关、备案机关核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工程规模:热网工程总长度7235米。
工期要求:拟定总工期120个日历天,计划于2019年6月30日开工,2019年10月28日竣工,投标人根据现场踏勘、工期要求以及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保证足够的施工作业面,并满足招标人要求。
质量目标:本标工程质量应达到公司《火电工程建设考核标准》要求,并达到国家优质工程验评标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热网工程施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华能东莞燃机热电一期工程热网工程施工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通用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且上述认证的年检记录在有效期内;
3.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2015年以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
(4)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专用条件1.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具有2项及以上热网管道工程施工业绩,并已完成工程质量验收,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
2. 投标人应具备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附相关资质扫描件。
3.项目经理:拟派项目经理须取得建设部颁发的注册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并具有上级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近5年内担任过1项及以上热网工程施工项目经理的经历、业绩相关证明材料)。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19年5月22日09时00分到2019年5月28日17时00分
点击左侧快捷菜单“购买招标文件”中“购买”按钮进行购买或者点击“加入购物车”后,选择“我的购物车”进行批量购买,文件费用支付方式只支持网上支付。
2.联系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c.ch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