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 项目所在地区 :山西省; 阳泉市; 盂县
一、招标条件
本山西盂县西潘风电二期工程风电场风机基础及箱变基础工程 , 已由项目审批 / 核准 / 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
新能源西潘风电场位于山西省阳泉市盂县,拟设计安装约14台单机容量为2.2MW的风电机组。
本风电场主要利用山上高台错落布置风机。风电场场址位于太行山区中部,地貌上属于中山区,大部分基岩裸露,沟谷纵横,局部为黄土披挂分布高程在1228~1733m之间。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为西潘风电场二期工程范围内的所有风机基础及箱变基础工程。
详见招标技术规范工期要求:
本工程工期 100日历日,计划进场日期2019年 6月15日,第一基风机基础混凝土浇筑日期2019年 7月1日,所有风机基础混凝土浇筑完成日期2019年9月 25日。
说明:以上为初步拟定的开始时间、结束时间,具体以业主通知为准,但各阶段工期总日历天不变。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及服务的企业。
集团 性质的投标人必须明确是集团 自身作为投标人,还是集团 的下属子公司作为投标人。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3投标人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资金等方面满足施工要求并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4项目经理:注册一级建造师且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3.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投标人必须通过ISO9000、ISO14000、ISO18000系列或同等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
3.7投标人有以下情形的则不被接受:
近3年内投标人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不良行为记录或涉嫌串通投标、骗取中标等违反招投标法律规范的情形,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或被处以限制或禁止在一定地域、业务领域内参与招投标活动的处罚,处在调查中或尚在处罚期内的 。
近3年内,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或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如果需要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件需要年检的,请确保提供的文件复印件已年检合格,否则在评标时做废标处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18年5月22日17:30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cp.cgnp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