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电新庄煤矿办公楼、公寓楼、食堂、招待所电器设施采购招标公告
二、项目概况
工程规模:/。
交货期限:2019年7月30日前。
质量目标:合格。
范围:新庄煤矿井田位于宁县县城南约15km处,行政区划隶属宁县新庄镇中村乡,矿井设计生产能力8.00Mt/a.目前办公楼、职工食堂、联合建筑、职工公寓楼土建工程均已完工,计划于2019年7月起陆续建成投入使用,按照新建矿井配置要求,结合矿井目前实际办公需要,本次招标范围主要包括电视、多媒体音频系统设备、舞台灯光系统、舞台机械幕布系统、投影系统及相关辅材等物资的集中采购及安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庆阳煤电有限责任公司新庄煤矿办公楼、公寓楼、职工食堂、招待所电器设施采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通用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证书应能从相关网站查询,否则视为无效);
3.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2015年以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
(4)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二)专用条件
2.2.1 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涵盖多媒体设备、电器、辅材等销售内容,同时要求具有满足本次招标范围相应的供货和安装能力。
2.2.2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内(2016年1月1日至今,已签订合同时间为准)至少具有3个及以上的类似电器销售安装业绩(以合同或用户返馈意见书为准,合同金额在50万以上);
2.2.3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19年05月21日09时00分到2019年05月27日17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