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鹤山市职业技术学校委托,对鹤山市职业技术学校电子电工实训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HS19275BG28
二、采购项目名称:鹤山市职业技术学校电子电工实训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人民币2197000元
四、采购数量:一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内容 |
数量 |
供货期 |
最高限价 |
鹤山市职业技术学校电气运行与控制专业实训设备 |
1批 |
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60个日历天内完成交货、安装调试及验收并交付采购人使用 |
人民币2197000元 |
注:详见《第二部分 用户需求》,投标人必须对项目内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六、投标人资格:
1. 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财务状况报告,投标人新成立不足一年,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相关证明材料,如履行合同的设备、场地、技术人员等)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期纳税证明复印件及社保证明)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 (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 )以及 ( )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 投标人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申请下载招标文件时需核对以下文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已办理三证合一的投标人则只需提供营业执照);
(备注: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提交的报名资料的核对,不代表其投标资格的确认。投标资格最终根据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资料作出的结论为准。)
八、获取招标文件方式及时间: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9年05月23日起至2019年05月29日期间(办公时间内: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1.获取招标文件方式:通过江门 网( /member/dlztb_register.php">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说明下载投标文件!
项目联系人:李杨